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前沿拓展:

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务局核定的金额缴纳,不需要计算。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


定期定额征收大家应该都知道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方式,那么有关定期定额征收的知识点你了解多少呢?今天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定期定额征收的含义

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一般是对账簿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的,税务机关无法查实营业额的小型个体户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的其他税种的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

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的税率是多少?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的综合税率大约是4.5%左右。增值税税率3%,个人所得税税率1%-2%,其他附加税大约0.5%,个体户使用简易征收3%的征收率。

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

1、核定范围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只有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以及企事业单位;

2、核定前提不同

核定征收是在申报之后,定期定额征收是在申报之前

3、核定程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比核定征收多了公示和公布这两个程序

4、申报方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核定征收不享受。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以及税率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拓展知识:

定期定额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既核定经营额又核定所得额(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从2018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适用如下计算方式:

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1)开出**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当年年中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2)开出**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时:

按开出**的经营额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式为:

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按开出**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开出**的经营额*所得率*12-60000)*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12;

当年年中开业的按开出**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额=[(当月开出**的经营额*所得率*实际经营月数-5000*实际经营月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因此,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假设一家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如果开出**的经营额不高于核定经营额,系统会自行申报;但是开出**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则需要去税局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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