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绿标(郑州黄标车)

前沿拓展:

郑州黄绿标

8月1号到11月1号是办理时间,过了11月1号就要罚款300没商量,不知道你是那年的车,有没有三元催化器,02年以后的车准没问题,如果没把握,就在监测站花个百八的找个黄牛就搞定了。


河南省郑州市一私家车上的绿标被晒成了蓝标。交警认为,非绿标车进入四环内,属于闯禁行,被扣了三分罚款100元。(7月23日新华网)

乍一看,郑州交警并无过错:按照该市规定,每天早6时至晚12时,禁止一切非绿标车辆驶入四环范围.赵先生的私家车公然悬挂蓝标堂而皇之出现在南三环,岂有不罚之理?不过,当地交警执法似乎又太过“温柔”:在该市,并没有颁发蓝色的环保标志,而只有黄标和绿标之分。因此,赵先生的“蓝标”还有假牌之嫌,理当重罚。

其实,赵先生私家车上的环保标识牌颜色之所以由绿变蓝,皆因阳光照射而致褪色之故。换言之,这由绿变蓝的化学反应,演变为交警的“无理”处罚,俱是太阳惹的祸。看来,当地交警之所以未以“假牌”施以重处,对这一点应是心知肚明。当然,纵是如此,当地交警也还是占理:不管什么原因造成,蓝标就是蓝标。若有异议,尽可以开具相关证明,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撤销处罚。

尽管诸多繁琐又繁多的“证明”早已被国人诟病,这不又派上用场了。赵先生虽然颇感无奈,却又辩解不得,实在太过纠结:先缴纳罚款,再到环保局开具证明,然后按程序提起行政复议,最后按复议决定办理撤销处罚及退款手续,怎么也得十天半月。顶着烈日之苦不说,还得无端耗费偌多时间;若放弃复议,看着这本不应成立的“扣三分罚100”,又委实觉得憋屈。这也难怪,本是常识性的问题,偏生出些许枝节。换作任何人,心里也不会好过。

或许,当地交警即使事后意识到似有不妥,但处罚结果已输入数据系统,或许只能通过复议的程序来纠错了。笔者突发奇想,倘若环保局亦效仿当地**的作派,非要赵先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能证明绿标经日光照射后会褪色为蓝标的法律文书,那赵先生又该怎么办呢?千万别认为这是天方夜谭:联想到近些年连番现身的诸如“我妈是我妈”、“我儿是我儿”之类奇葩证明,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出现的呢?

事实上,当时的现场交警完全知道环保标识牌只有黄、绿之分,何来蓝牌一说。同时,不管凭经验,还是凭常识,肉眼就能看出乃褪色之故。那么,何以会难为这位赵先生呢?为了多收罚款?既无确凿证据,亦显过于武断;归咎于权力的傲慢?似乎也与这些在烈日下挥汗值守的一线交警们不太搭界。当然,**涉及其间不能说绝对不可能,但毕竟不是主流。或许,服务观念的缺失,才是其中最为可能的症结。

不错,管理交通,纠正违章,乃交警的职责所在。但交警为之所做的一切,都是服务于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的**。其次,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更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有机体。但是,很多时候,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自觉不自觉的加大了管理一方的砝码,而让服务的分量变得很轻很轻。比如,当初若多具一点服务意识,而不是一味的为处罚而处罚,应该是对赵先生悬挂严重褪色标识牌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到环保局更换。这样,既最大限度维护了交通法规的尊严,亦能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总之,绿标褪色被罚缘于“化学”还是关乎“无理”这类笑谈,不应该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屡屡被提起的话题。期待当地交警部门能重拾“既要管理,更要服务”的优良传统,对于工作中的失误,果断启动内部纠错机制,从而让我们的城市,不仅畅通,更是温馨。

拓展知识:

郑州黄绿标

西安市已经建立了19个标志发放点,可以拨打环保局电话029-12369进行咨询
“黄绿标”由环保部门统一核发和管理。目前我市设立了19个发放点,其中,新车标志发放点7个,在用机动车标志发放点12个,核发“黄绿标”不收费。
新车标志发放点(7个)
名称
地点
市车辆管理所
长安区西沣路
市车管所东郊分所
新城区长乐东路82号
市车管所西郊分所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市车管所南郊分所
雁塔区东仪路19号
市车管所北郊分所
北二环西段6号伊势威车城后院
郊县车辆管理所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郊县车管所临潼新车注册点
临潼区绿色工业园区内
在用车标志发放点(12个)
名称
地点
安达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三桥镇天台八路18号
长城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石化大道
城东汽车检测站
灞桥区纺北路252号
城南汽车检测站
高新区唐延路木塔寨北村西口
城西汽车检测站
雁塔区富裕路58号
西部车城汽车检测站
三桥西部车城院内
新元汽车检测站
新城区长乐东路82号
桃园汽车检测站
高新区沣惠南路特警支队北侧
郭杜汽车检测站
长安区西沣路车管所后侧
东升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朱宏路中段30号
外远汽车检测站
未央区凤城二路23号
临潼汽车检测站
临潼区绿色工业园区内

郑州黄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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