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前沿拓展:

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所有单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可按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储存时间达12个月后可随时提取缴存账户余额。另持有上述人才卡的职工,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均可申请最高贷款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之前我们介绍过,本月起,在我市租房的缴存职工符合条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啦!此项业务现在可在线上便捷**作了哦!今天跟着小编来看看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如何在线上办理吧~

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一、 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1500元/月。

(二)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每月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缴存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房租。

温馨提示

1.缴存职工当月未及时办理租房提取,可多月累计提取,最长提取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额度时,按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2.缴存职工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缴存职工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并需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协议。

3.本政策实施之前已办理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按最近一次租房提取至申请当月间隔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累计提取。

二、 线上**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后,搜索“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进入业务界面,人脸验证通过后,进入情形选择界面,选择委托办理情况:“申请人本人办理”、无房租赁申请人的婚姻情况、申请人是否属于高层次人才,进入在线填表界面。

核对确认申请人基本信息。

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系统将根据实际情况,返回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提取额等信息。职工可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银行账号,确认银行卡预留手机号是否正确。所有信息填写核对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租房按月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上传材料”界面目前仅需申请人身份证,如浙里办已自动获取,则职工无需上传;其它办件所需材料均可通过数据共享线上获取。

进入“信息确认”界面,再次核对填写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正确。核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认证后提交成功。

提取申请提交成功后,中心将进行后续审核,审核成功后资金将提取至申请人收款银行卡。

若您还有疑问

欢迎拨打0573-12345

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咨询哦~

来源:嘉兴公积金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icen.cn/20220804462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