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和新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从哪年开始施行的
个人所得税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央行关于非银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的新规施行,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所述,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单日现金收支达到5万块钱以上、境内转账50万元、或跨境转账20万元以上,支付机构都要向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也要上报5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交易。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是为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需要,不会影响个人和企业的正常账户交易。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时间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国家**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国家**公告(2020)第19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就业,促进消费,帮助建立新的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实施条例,我们现在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一些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预扣和预缴方式。公告如下:
(一)在上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在同一单位内代扣代缴工资税的居民个人,其年工资收入不超过六万元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本年度从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自一月份起,累计扣除费用直接按年税额6万元计算。即当纳税人的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个人所得税暂不代扣代缴;纳税人当年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人应当按照规定处理所有员工的代扣代缴声明和全额代扣代缴声明,并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中在“个人代扣代缴声明表”中注明“每个月已申报”。上一年度,年收入不超过**币”。
2.对于按照累计扣缴办法代扣代缴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第一条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2、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第五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境内,均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3、(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4、(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三)转让**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五)从**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六条在**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七条在**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8、(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9、(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0、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11、2.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12、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13、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14、(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15、(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6、(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17、(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18、(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9、(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0、(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1、(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2、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第九条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第十条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现行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乘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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