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还是成交价和个人开票要交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还是成交价以及个人开票要交个人所得税**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转发**、国家**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7]1467号)档案的规定:(1)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3)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根据《转发**、国家**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7]1467号)档案的规定:(1)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3)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公司登出清算,应该缴纳清算所得税.《
》明确,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会发生资产评估增值,增值部分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按照原值还是评估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因此,企业的资产应以历史成本法核算,即增值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须按照资产原值计提折旧或摊销。财税主管部门曾对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下发过特殊政策。
《**、国家**关于**冶金科工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7号)规定:“一、**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2129385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金。二、对上述经过评估的资产,**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关于**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49号)规定:“一、**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5060464.25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资本金。二、对上述经过评估的资产,**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征收入库,作为国家投资直接转增该企业国有资本金;评估增值资产,可按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有关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国家**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也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资产评估增值作如此处理。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一致,消除了税会差异。
要看企业是否根据资产评估调账,如果不调账的,不需要任何处理。
如果调账的,则评估增值的资产处理损益、计提折旧、摊销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部分,清算时需要作纳税调整
企业在固定资产持有期间发生评估增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评估增值不涉及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则不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资产以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资产评估增值不需地账务处理,资产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资产评估后,发生转让交易,资产交易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并入企业整体进行纳税。
1、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的个人股东需要交点什么税,母公司有其75%的股份,那么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宣布利润转增资本的话,母公司采用成本法怎么做分录?,子公司怎么做分录?如果母公司的股东组成当中有个人股东,那么子公司的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需要暂时替个人股东缴纳那部分利润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说母公司以整体对子公司的转增资本进行控制所以就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缴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答:母公司的个人股东无需交税。因为母公司按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影响母公司个人股东的收益。母公司相当于就转增资本金额的比例收取股利,按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司收取股利,免税。
母公司成本法下无需做会计分录。
所以,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2、如果我公司在2009年成立,而在10月左右下面的子公司有了很大部分的利润,能不能在未到年终的时候就对这部分利润进行利润转增资本,如果不能的话能不能采用其他的什么方法对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增加;
答:可以在未到年终时对该部分利润进行利润转增资本。因为平时的利润就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中。
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对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增加,如新股东加入,或原股东增资等。但要注意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相关内容。
3、我们公司有大概25%的实收资本是个人投资的,如果在取得收入时是不是只要按照收入的25%*0.005缴纳“附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还是说要按照收入的0.005缴纳这部分的税金?
答:你们的个人股东,只有在收到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时,才需要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分派股利金额*10%代扣代缴。与公司日常取得收入无关。
4、如果对子公司的转增资本的股东决议,是子公司相关的股东出具股东决议,那么母公司就是以整体的形式出具决议?还是说在子公司进行前还需要母公司进行内部决议后在对其出具同意增资的决议?
答:子公司转增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由股东会决定。母公司及其他25%股权股东共同做出决议,且应由参加决议的股东的2/3以上票数通过(当然,这里,显然母公司说了算,但形式还要走的)。
该转增决议应属于母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所以,母公司的股东也应对其重大对外投资政策做出决议,同样需要参加决议的股东的2/3以上票数通过。
也就是说,应先由母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然后由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5、在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时,是不是要先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我看到有些书中说其中转增资本的金额中必须有实收资本的25%以上的法定盈余公积必须留存不得转增资本,那么我实际应该怎么**作呢?能不能税后利润全部转增资本,不计提各项盈余公积?
答: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时,应先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5%的任意盈余公积如公司有相关政策,也应先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也可以转增资本,但是,转增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如果你们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且股东会同意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则可以将税后利润全部转增资本。
看看个档案**、国家**《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5号),满足条件可以不缴。
就是你的固定资产在评估的时候增值了所以你的固定资产折旧也要相应的调整(折旧额也会增加)所以增加折旧额是可以的但在计算所得额的时候折旧额增加的部分要并入所得额内
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法律分析:个人(自然人,下同)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
2、法律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评估增值需要缴纳什么税
对于个税是最近比较敏感话题,很多人都在担心自己的资产过高会不会缴纳很多的钱。特别是房子多的人更是,对于在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增值了该怎么办,也会有个税的缴纳么?下面我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这要看是哪种评估增值,要分类讨论,具体如下。
二、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单纯的评估增值并且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应的资产可以计提折旧,但是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评估增值额在改制时应当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1.资产评估增值实质上不影响企业所得税,但可以递延纳税。2.资产评估增值多缴纳印花税。如果是房屋评估增值,还要多缴纳房产税。3.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资产减值会可以少预缴企业所得税,对其他税收无影响。
第一、个税可以作为自己收入证明的佐证
交税多少当然是跟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一般来说,收入越高交税越多;交税越多,收入越高。去银行贷款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不作为硬性规定,但是可以作为个人收入证明的佐证。也就是你现在可能会抱怨自己交税太多,但如果真的去办理贷款,有可能就比交税少的人群更有优势啦。
在离婚案件中多涉及抚养费,夫妻的一方为了少付子女抚养费,会刻意隐瞒自己的收入或者财产,但一面之词不足采信,取证机构一般还会调查父母双方的纳税证明。如果有个税完税证明,想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收入恐怕难度大大增加。
这两天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一出,各位北漂都发现了,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取代。想要办理居住证,其中有一个要求就是要求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而且单月缴税额还不能低于150元。
大家都知道在北京买房很难,不单单是因为北京房价高,北京的限购政策也非常严苛。其中有一项规定是:要求购房者提供在北京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或者在北京连续交5年的社保证明。而且是不间断的哦,非京籍人员社保只要一次中断,哪怕已经交了4年11个月,也还是要从头开始。
第五、外地人在北京买车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北京不仅限购房子,还限购车子。外地人想在北京市买车,你不仅需要提供连续上交5年社保(不可断月,断月当年可补缴,不得补缴去年及以前的)的证明,还要提交连续缴税5年的证明(可断月,不可断年)。
因此,我们不能将个税看得那么的重要,这也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看完了本文的内容您也知道了其实个税对我们来说还是有很多的好处,交了一点钱获得的将会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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