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别人个人所得税(能查到别人的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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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开查私人账户流水,是真的吗?
近期,福建省税务局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由于自然人不配合检查,被税务机关调取银行流水,并处以少缴税款1.5倍罚款!可以看出目前的稽查形势很严格,大家也听过或公众号上看到过,银行资金数据也会被税局**,那么,这到底是真的吗?税务机关是否有权直接获取个人的银行流水呢?
我们来具体看一下《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榕税三稽罚〔2023〕3号)是怎么说的:
第一,桂某某经税务机关通知进行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的个人所得税78331.04元系偷税,经税局通知后仍拒绝配合检查。
主要的证据证明有:
1.2019年度至2021年度预扣预缴表;
2.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报表信息;
3.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征管信息清册;
4.尾号0383账户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银行资金流水明细;
5.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二,根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第一款及《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1项的规定,对桂某某上述行为处少缴税款1.5倍的罚款即117496.56元。
通过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证据证明第四项,我们看到了有“桂某某尾号0383账户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人银行资金流水明细”。
由于“金税四期”主要的特点是实现了对“非税业务”的全面**,很多人认为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跟银行数据互通,获取公司或个人的银行流水账。
其实不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或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税务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或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也就是说,税务机关检查相关个人的储蓄个人账户流水情况需要符合2个条件:
1.个人涉及案件,成为涉嫌人员才可以查询,也就是与案件直接有关的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2.检查个人储蓄账户需经过法定程序,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检查,仅凭税务检查通知书是不可以的。
而对于普通人的银行账户等信息,税务机关是不得随意或者私自随便检查个人卡流水信息。个人存款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检查个人储蓄账户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其次,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涉税资金账户查询不能应用于其他用途,也就是要避免后果扩大化。
那么,个人账户进账超5万,会被税局**吗?
关于5万元的标准,其实是出自央行的相关政策,而并非税务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令2016年第3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的,金融机构应当报告的大额交易事项,其中一种就是: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币5万元以上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018年6月份,央行发布了《****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该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其中包括: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收支。2021年1月末,央行、银**、**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需要核实身份,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但是很快央行对这项政策说是由于技术原因,决定暂缓施行。
结合这些文件可以知道,对于5万以上交易会被金融机构**,而并未提及税务局。因此,对于个人账户进账5万元以上的会被税务局重点**的说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还有人听说公转私5万元以上,会被税务机关重点**,是真的吗?
依据银发〔2018〕125号通知的规定,银行应当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日常资金支出等,与企业合理约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单笔和每日限额。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超出限额的,应当向银行出具付款凭据。无法提供付款凭据,或者提供的凭据无法说明付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银行应当拒绝办理。根据规定这里未提到公转私有5万元的限制。因此,对于公转私5万元以上的会被税务局重点**的说法,目前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这里也需要咱们财务了解下哪些情形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进而规避资金风险:
1. 虚构支付结算情形:也就是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
2. 公转私、套取现金情形: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
3. 支票套现情形:俗称“支票串现金”,也就是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
金融机构发现存在以上交易行为的,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今天我们了解到了税务机关不能随便获取个人银行流水,其实税局通过风险指标**疑点企业,更多是根据企业自己申报的数据进行比对,比如纳税数据和财报数据。
【总结】
资金往来、款项收付尽量做到公对公转账,少用个人卡或者现金。如果是确实因为经营需要公转私等,需要注意尽量避免快进快出、大额频繁;避免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避免每日转入、转出金额基本一致以及避免不留余额现象;同时也要注意转款用途要尽可能涉及业务,保留有关的证据资料等等,以防一旦冻结了卡或账户,以便呈报有关材料进行解冻。
29岁到69岁这群人,查什么?怎么查?#个人所得税
接下来将开始调查资产情况。
陈颖是博商特聘的财税导师,从事财税咨询服务已有22年之久。
根据年龄划分,29岁至69岁的人群可以分为三类:普通百姓、高收入者和高净值人士。普通百姓的年收入通常在6万至12万元之间,是工薪阶层。
工薪阶层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重点关注社保问题。高收入人群是指那些银行流水总额达到200万元的人。这些人的收入是入100万,出100万,也就是总共200万元。这种情况不是说你进去200万,再出来200万,而是你把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进去,一部分出来,这样算下来就是200万。
第三类人群是指所有银行账户中存款总额达到600万元的人。对于这些人,**会关注他们是否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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