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税前税后计算公式(个人收入税前税后计算公式表)
前沿拓展:
个人收入税前税后计算公式
税后工资计算公式:税后收入=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税前收入-(个人社保缴费+公积金缴费)。其计算方式就是前述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而含税级距和不含税级距的区别在于: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养老保险(个人)按工资总额8%,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2%; 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6%; 工作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可能企业全部承担或单位、个人各负担1%,看企业怎么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工资总额的8%-12%,企业部分按工资总额的8%-12%,具体比例在此范围内企业自定; 个税:个人工资总额减去个人负担的个人负担的三项基金后减去1600元,作为个税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所说的工资,其实是税前工资。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实际拿到手的工资,肯定要少于税前工资。毕竟,我们需要缴纳个税,同时也要扣除“三险一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为了核对自己的工资是不是发放正确,也可以通过倒推的公式计算出税前工资。
知道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怎么计算?
计算税前工资时,需要分三步:
1、确定扣除总额。
扣除总额=基本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
年度可以扣除的基本费用是60000;而三险一金需要根据实际工资进行计算;而专项附加扣除,每个人更是不一样。
假设,虎虎的年度税后工资是216360。每月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5200、专项附加扣除是4000。
年度扣除总额=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七项专项附加扣除=60000+5200*12+4000*12=170400。
2、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这里的需要通过预估所得额,从而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由于税后工资是216360,所以税前工资肯定>216360+5200*12=278760。
应纳税所得额>278760-170400=108360。
根据综合税率表,我们先假设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
3、计算求证
税前工资-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个税=税后工资,所以,税前工资=税后工资+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个税。
假设税前工资为X,把上面假设的数值带入,计算情况如下:
X-5200*12-【(X-170400)×10%-2520】=216360
X=288000。
由于这是通过假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处理的,所以还需要计算验证一下!验证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88000-170400=117600。
根据个税综合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
应纳个税=117600*10%-2520=9240。
税后工资=288000-5200*12-9240=216360。
所以,假设的数字没有错。
虎虎在税后工资是216360的情况下,税前工资是288000。
当然,这里是按照年度进行计算的,并且假设员工没有其他收入。如果按月进行计算,还会更加复杂的。毕竟,个税的税率不是固定的。
企业按照税后工资签订劳务合同的弊端有哪些?
对于职工来说,肯定按照税后工资签订劳务合同划算,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反而有很多弊端。具体来说,坏处如下:
1、增加成本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按照税后工资签订劳务合同,个人需要缴纳的个税就会转嫁到企业身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的成本肯定会大幅度增加的。而且企业的人工成本,并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容易形成争议
个人需要缴纳个税的收入,不仅仅是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其他收入也需要缴纳个税。但是,企业并不知道个人的所有情况。
这样的情况下,在个税汇缴清算时,一旦出现需要个人补交个税的情况,就会使职工和企业之间形成争议!
为了避免这样的争议,企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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