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限号(保定限号区域)
前沿拓展:
保定限号
一、保定限号怎么处罚
1、保定限号处罚如下:
(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二、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2022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京津冀一体化限行政策、机动车尾号每隔13周重新轮换措施,市**决定自2022年1月3日起继续在市主城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月3日—2023年1月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19:00时。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一)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4和9;
星期二:限行5和0;
星期三:限行1和6;
星期四:限行2和7;
星期五:限行3和8。
(二)2022年4月4日至7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3和8;
星期二:限行4和9;
星期三:限行5和0;
星期四:限行1和6;
星期五:限行2和7。
(三)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2和7;
星期二:限行3和8;
星期三:限行4和9;
星期四:限行5和0;
星期五:限行1和6。
(四)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三、限行区域
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执行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交管部门依法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本通告执行。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保定晚报 河北日报微信)
拓展知识:
保定限号
1、保定市从3月8日到4月2日开始恢复尾号限行规定。
2、周一限尾号3和8,周二限尾号4和9,周三限尾号5和0,周四限尾号1和6,周五限尾号2和7,周六周日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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