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6)
前沿拓展: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民建内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储油间的总储存量不大于1m3,且储油问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隔开,并设置高150mm的不燃烧、不渗漏的门槛,地面不得设置地漏。
扩展资料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下。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参考资料:
大家在查阅规范条文时,对不清楚的地方结合图示非常有助于理解。图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更直观,尤其是相对较难理解的建筑防火篇结合图示理解就如虎添翼。
今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2018版)发布更正说明,共计8处修改,下面将18**11-1版图示更正内容进行对比如下,供大家学习交流。
更正内容如下:
1、3-33页:修改平面图中尺寸标注线的位置。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原图示标注线位置有误。
2、3-35页:修改3.6.10图示的注释。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原图示中的注释与规范正文的原则不一致,规范并没有要求隔墙具有抗爆功能。
3、5-64页:修改5.5.17图示2中a的标注位置;增加注释(3)。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原图示a的标注位置有误;增加注释(3)对高层建筑做了进一步说明完善。
4、5-66页:增加注释4。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增加注释4,明确楼梯形式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解决了前述图示的误会和争议。
5、5-67页:修改5.5.17图示7续中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的标注及该图示的注释。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更改后的图示数据和规范正文表5.5.17的数据进行匹配。
6、5-78页:修改防烟楼梯灾避难层同层错位平面示意图的注释。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调整了“防烟楼梯在避难层(间)的做法平面示意图”的注释,解决了原注释的错误和矛盾。
7、5-79页:修改5.5.24图示1中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索引线的位置。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修正了原图示的**UG,非原则问题。
8、5-88页:删除共用前室平面示意图中前室宽度的标注。
更正前:
更正后:
修改原因:删除了原图**用前室平面示意图中前室宽度2.4m的标注,建规中无此要求。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的规范修改汇总,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哦!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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