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前沿拓展:
自然人
你好,关于您的问题”自然人,法人,法人代表的区别“解答如下:
首先,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依自然规律进行。
其次,法人是**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体。
最后,法人代表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单个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资格,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如能帮到您,望采纳!
作为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
《民法总则》是咱老百姓的“百科全书”
从出生到老去
方方面面都有它的保护
一、胎儿利益保护
法条对比
《民法通则》中并没有涉及胎儿权利的规定,仅有《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官释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相关问题增多,以往仅仅将胎儿视为母亲的一部分,单纯的预留份额已经不能满足时代进步。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亡,胎儿尚未出生,因此不是自然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是一种法律拟制。
换句话说,胎儿享有人身、财产权益,即使胎儿尚未出生,也可视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由其父母代为行使继承权、接受赠与等权利;侵犯胎儿利益的,构成侵权,在胎儿出生后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责任。这项规定将胎儿视为**的个体,有利于胎儿出生后的健康成长,由此可见,《民法总则》对于胎儿利益进行了更加完善的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胎儿出生时已**亡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调整
法条对比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人**或者经其法定**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官释法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将自然人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和缺乏对自己行为辨认能力的人。现如今,教育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度也在不断提高,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
这就意味着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享有部分自**,其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民事活动,比如购买书籍、坐公交车等;也意味着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对未成年人今后自我意识的培养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那些充钱玩电脑游戏和**、给网络主播送礼物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则要需法定**人酌情而定。
三、强调“养儿”和“赡老”
法条对比
《民法通则》中并没有规定子女父母间的义务,仅是在《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所提及。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官释法
“养儿”、“赡老”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舐犊情深、乌鸦反哺更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但近年来侵害老年人权益、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未成年人伤害、**、遗弃现象的频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屡见不鲜,这些严重影响了亲情的维系和社会稳定。
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保护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总则》作为基础性法律再一次强调了公民应承担的家庭责任,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强调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义务,有助于培养公民的责任感和传承我国尊老爱幼的美德。
四、丰富了监护方式的种类和内容
法条对比
在监护方面,相较《民法通则》而言,《民法总则》增加了三条新规定的内容。
《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官释法
监护制度是《民法总则》修改完善最集中的内容,二十九条规定的遗嘱监护,三十条规定的协议监护,三十三条规定的协商监护,均最大程度给予民事主体自**,是民法总则的亮点之处。
遗嘱监护是父母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其去世后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这项制度加强了对被监护人的保护,使被监护人能够一直得到良好的监护;协议监护是在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情况下,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这里要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了有资格担任监护人的范围,要严格执行;协商监护是《民法总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扩大了主体范围,不仅是老年人,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就可以事先设定自己的监护人,这里要注意,协商监护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必要时可通过公证保证效力。
五、规定了可撤销可恢复的监护制度
法条对比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门应当向****申请。”
第三十八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法官释法
《民法通则》中规定了撤销监护权的制度,但是并没有提及撤销监护权的情形且对申请主体的规定比较模糊,导致该项规定变成“僵尸条款”。针对近年来遗弃儿童、对儿童家暴等情况,《民法总则》列出撤销监护的情形并对申请的个人和组织做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门只是兜底申请,公民可通过上述多渠道**。《民法总则》规定了临时监护制度,临时监护无疑是对被监护人保护的进步,避免原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进一步伤害,有助于被监护人生活走上正轨。
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了监护资格恢**度,并限定恢复条件:(一)申请主体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子女;(二)主观上确有悔过表现;(三)需征得被监护人同意;(四)排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的情形。该条规定将申请主体做了限定,只有基于最亲密的血缘关系,监护的撤销才是可逆的。同时,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或子女悔过后是可以被原谅的,一般情况下被监护人也愿意原谅他们,通过监护资格恢**度,可以起到对家庭亲情关系的修复,也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幸福。因为我们不仅有着道德的支持,更有着法律的保障。
这满满的知识点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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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二庭 薛碧晗
拓展知识:
自然人
自然人(natural person) 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
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自然人也具有主体资格的平等,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中华****民法总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中华****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动。同时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人。
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人。公民已达到一定年龄而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公民虽达法定成年年龄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不能**进行全部民事活动,只能进行部分民事活动的能力。上述两种人,统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住所,就是一个公民长期居住和生活并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地点,住所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有着密切的联系。居所是自然人临时居住的地方。 身份证与 户籍具有同样的 法律意义,都是证明公民民事身份的文件,在我国,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所即户籍所在地;当其离开住所而长期居住的地方,称之为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最后连续居住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住院治疗的除外。
《中华****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该法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同意。
自然人
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之下而作为民事主体存在的人。
抽象的人的概念,代表着人格,代表其有权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自然**事主体资格的法律特征:
1、自然人主体资格具有广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不论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2、自然人主体资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机会平等,而不是实质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有平等的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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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自然人就是活生生的人。
一般谈到自然人都是和企业法人相联系的。
如果是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由经营者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我不知道你这个问题想问哪个方面,如果只问自然人的话,那就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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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与法人相对。在**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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