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类型)

前沿拓展:

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C、D、E


读特客户端·深圳**网2022年6月20讯(记者 田晨夕 通讯员 雷湘君)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和互助性功能,尽最大努力便利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共服务水平,深圳建立起覆盖所有职工、按照不同住房消费需求分类型的提取机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人人可提”。

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且购房**或契税税票未过3年。

注意:

1.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2.**期间票据过期的,可延长至**结束后三个月。

提取比例:

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

提取次数:

1次。

办理渠道:

1.自助办理:“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2.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一手房购房合同;

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

注意:异地购房验原件收复印件。

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

提取比例: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1.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

2.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办理渠道:

1.自助办理:“粤省事”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

公积金卡。

还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偿还深圳市内住房贷款。

提取比例:

家庭名下一套房的,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家庭名下两套房及以上的,月提取额为月缴存额的6成与月供较低者。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

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有房的)发生除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

提取比例: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

1.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提取比例:

全额提取。

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户籍由本市迁出至境内其他城市,且职工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户口迁移证明。

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条件:

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居留权证明。

离休、退休提取

提取条件:

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提取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到四级残疾人证。

大龄失业提取

提取条件: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条件:

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不限次数。

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比例:

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柜台办理: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亡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亡职工公积金卡;

**亡证明或**亡判决书;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与**亡职工关系证明。

注意:以上要件为第一继承人提供。来源:深圳**网

拓展知识:

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1.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你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4.如果你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申请补齐;如果你的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会通知你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会通知你,在通知中告知你不准提取的原因。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你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你。

5.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你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后,会要求你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你按照要求提供账号。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后,会将你申请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

8.你自己到银行凭银行卡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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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需要的手续: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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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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