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得超过(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大于提取限额)
前沿拓展: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得超过
法律分析: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2683的网友留言咨询:想请问一下,我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是封存状态,提取公积金是否要满足缴费满三个月后,才可以提取,现在我还未连续缴费满三个月,也就是无法提取的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不知道您是符合哪种提取条件,目前本人及配偶承租烟台市公共租赁房或者本人及配偶在烟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申请提取前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条件。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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