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如何提取(青岛公积金如何提取30000)

前沿拓展:

青岛公积金如何提取

可以在网上打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提取。
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公积金编号后六位作为密码登录进入。
点击公积金提取并按照步骤提示就可以完成提取。具体的提取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侧的个人网上营业厅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登录页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密码。
4、此时可以看到该网上营业厅中登录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5、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输入完毕登录进入该网站的后台,点击左侧的导航栏选择提取的类型点击进入,如公积金贷款提取并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支取登记。
6、在弹出的支取告知通知中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
7、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本次可以支取的金额,输入支取公积金的账户以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以后点击申请登记按钮。
8、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弹出的提示消息,显示支付成功,等待中心记账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按照《国家**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已与16家商业银行合作,

搭建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平台,

共为13.8万名职工

提供消费贷款209亿元!

今天上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青岛住房公积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达产云宣讲”网络直播,就住房公积金惠企政策、贷款政策、网络信用贷款“薪金云贷”业务、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等与广大企业和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此次直播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宁树波和贷款处副处长于广顺就网友提问的公积金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1.哪种情况职工可自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宁树波: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单位或委托本人直系亲属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办法》规定了11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租赁、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等,具体的办理材料可以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2.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多长时间能审批下来?

于广顺: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和“秒批”事项,开展了一系列公积金贷款减证增效工作,不断压缩贷款的办理时限。目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主推当场受理和审批,取得抵押权证后立即进入贷款发放环节。目前,一笔贷款从受理、审批到贷款发放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

3.单位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如何**?

宁树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存在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一是现场投诉方式,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窗口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可以通过电话投诉,职工可以拨打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投诉举报。

4.公积金贷款提交材料时,是否必须贷款人本人到场?

于广顺: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预申请阶段可采用本人报送和开发商集中统一报送的方式,但是在贷款正式受理和审批的环节,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

5.企业受到**影响,从2月份到现在一直没缴公积金,也没有申请缓缴,现在可以申请**缓缴吗?

宁树波:根据**期间住房公积金出台的节点政策,是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这类企业可在6月底之前补充提交缓缴申请表,只需要把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加盖公章以后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的柜台,或者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公积金管理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系统审核,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登记,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后期单位职工因为公积金缴存不及时、不连续而影响职工权益。(各管理处邮箱可登陆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询)

6.子女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帮父母买房吗?

于广顺: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如果子女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则可以以子女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子女不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则只能以购房人的名义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编辑:王嵩骁

青岛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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