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前沿拓展:

演员个税税率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演员的片酬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畴,税率为:

不超过20000元的是20%。

20000-50000元的是30%。

超过50000元的是40%。

以上是扣除起征点的金额。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境内居住而从**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在“天价片酬”被曝光之后,无论是行业内的从业者,还是吃瓜看戏的圈外人,都密切关注着娱乐产业的动态。然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急诊”做法,似乎也深入到了娱乐产业。

随着行业中各种乱象频出,“重拳”“声明”更让大众目不暇接,“税改制度”又接踵而至,究竟能否对当下国内的娱乐产业产生影响?烹小鲜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业内专业人士,关注“震荡”背后的影视行业。

作者|洛弟

近日,娱乐圈最大的风波,一是“税改”,二是“降酬”。

先是网传“税务大地震”即将发生,影视工作室之前享有的税务红利,将不复存在。

所有影视工作室,包括演员工作室的税率,随着税收政策将由“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税率将从原有的3%,暴增至42%。

同时根据新政,所有工作室还要补交2018年1-6月的税款。

据传已有影视公司因此倒闭,但未经证实。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最早传出的“征税消息”,未证实真假

8月11日,“优爱腾”三大平台,偕正午阳光、华策、柠萌、慈文、耀客、新丽六大制作公司联署声明,声言共同**“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一些列不健康或违法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无论“税改”还是“降酬”,如此巨大的力度,一旦付诸实施,无疑将造成行业巨大震荡。

一些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心。首当其冲的是编剧。

工作室税率“一刀切”式提升,编剧工作室是否也在其中?

许多人认为,如果把收入相对不高的编剧工作室税率一并提升,纯属殃及池鱼。

编剧余飞日前在微信公众号“编剧别动队”上发文《已上交有关部门:关于“查账征收”的四大问题和意见汇集》,总结了目前编剧群体,对“增税”政策的几大疑问。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其中包括补交前半年税款,是否合乎法理,也有编剧对自身地位一贯的忧虑:

凭什么认为编剧“零成本”就应当补缴税款?创作与积累中,身心的巨大消耗,难道不算成本?

为什么要让编剧与演员、资深编剧与新编剧“一刀切”全部增税?

一旦到天价从业者因其市场地位,利益不受损,只有普通演员和编剧遭殃,岂非城门救不了,枉**尽池鱼?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为此,烹小鲜记者采访了**电影文学会理事、副会长,编剧汪海林。

对于编剧行业目前的担心,汪海林表示,此事对他尚未造成太大影响。

目前的情况是,负责征税的工作室所在园区收到增税通知,开始跟编剧工作室洽谈。

而大规模的“查账征收”补交,据他所知,尚未出现。

但事件性质,在他看来,其实很明朗:

国务院及其直属机关国家**,有权利划定税率,而地税部门也有权利,根据所在地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税率。

“一刀切”的“42%”,首先在地域上,未必会出现。

只要工作室之前依法合规纳税,这次“增税”的影响,也未必那么大。

而之前编剧们担忧的“不合理征收”,也还处在担忧阶段。

目前行业协会仍在同主管部门,就此方面一系列事宜进行沟通。

毕竟,“这次整顿的主要目标,仍是针对演员,或一些明星的高片酬情况。”“编剧至少不是主要目标。”

而“编剧成立工作室,总体上来说有利于管理,我想主管部门也能够看明白这一点。”

所以,在汪海林看来,此次事件从编剧行业而言,情形还有待进一步观望后,再作判断。

只要编剧工作室一直以来合理合法、依照**规范行事,问题应该不大。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但这次风波对演员行业而言,汪海林认为,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从前所未有的力度与认真程度来看,绝不再是喊口号的“一阵风”。

虽然目前的情况,存在“一刀切”的可能,但也有其原因。

毕竟,目前“天价片酬”已不是小伤小病,而是危及行业生**的毒瘤。

所以要先“一刀切瘤”,再调养——先平息最迫切的高片酬问题,再把措施逐步合理化。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此前,《如懿传》主演周迅、霍建华被传出“片酬共计1.5亿”,之后澄清各得五千余万。

然而,汪海林也认为,演员高片酬,只是全行业不健康生态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控的伪市场”违背市场规律的**作,后果更严重。

“演员片酬的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索,从行业角度来看,更重要的是假数据、假票房等造假问题,(以及)违反市场规律、违反市场真实性的问题。”

而三大平台领头的“降酬声明”,在他看来实属荒诞:

平台才是高片酬的“始作俑者”,现在却抱团呼吁降片酬,岂非贼喊捉贼?

“数据平台、播出平台的垄断,整个封闭的系统,产生了大量**空间。”

平**合大经纪公司,结成利益链条,共同哄抬物价。

直到物价病态飙升,到了自身难以承受的程度,才被迫“熄火”。

“实际上恶魔是谁放出来的?还是他们。”

高片酬这一“恶魔”,终究是不合理机制诞下的怪胎——

毕竟,收入相对不高的演员,还是行业多数。

可那些盆满钵满的流量明星,其市场表现,显然物不足所值,也就此宣判了“数据为王”的**刑。

“小鲜肉与大IP捆绑在一起,相互依存,有大IP必有小鲜肉,有小鲜肉必有大IP。

它的实质就是去技术化、去内容化,以流量数据取代内容生产。”

“当资本发现,控制了数据端就等于获得了印钞机,那它为什么不把整个成本做上去呢?”

流量数据的**作,又掌握在利益共同体手中。

最终,形成一个“左手交右手”的大型托拉斯:

“一个公司,既是播出平台,又是制作公司,(作品)自己买给自己,(同时)还是经纪公司,自己签演员,想给多少钱给多少钱,演员的账又在资本市场上被认为是收入的一部分,然后这笔账想做多高做多高。”

“营销公司,自己的片子自己做营销,自己还有院线,这种情况,全世界独一无二,在**不仅发生了,而且成为主流,这样下去,行业不可能好,不可能廉洁透明。”

演员个税税率(演员的税率是多少)

上世纪40年代,“反托拉斯法”裁定好莱坞八大制片公司垄断,要求其分割旗下发行、院线业务。

至于解决机制,汪海林认为:不彻底改革购销机制,只是治标不治本。

他引用了编剧刘和平的说法:“供给侧改革”。

“如果真正像美剧一样,先看剧本,通过剧本和故事签订预购合约,按照协议进行生产,第一,不会有浪费,第二,也不会有虚高的价格。这么先进的现成体制,我们为什么不用?”

他认为,真正要“去病根”,还是要彻底改革,粉碎利益集团链条。

但目前行业内呼吁全面改革的人,仍是少数。“更多的还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而继续推进的方式,仍然要靠呼吁,让行业逐渐形成共识”,推动自上而下改革,让“顶层设计”能够意识到这个问题。

至于“托拉斯”的拆分,一系列为行业健康的反垄断措施,终究是大势所趋,迟早会来。

的确,在一系列弊端,已经让行业面临彻底腐坏边缘的时候,一切政策的最终目的,都是治病救人。

对于此次的激烈,也许可以“大家免着惊”,但祛除沉疴的过程,必然在漫长中,伴随惊疑,甚至阵痛。

心可能还要悬很久,但迟早有彻底放下的一天。

毕竟,只有“戡乱功成”,才能“张榜安民”。

拓展知识:

演员个税税率

片酬应该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计算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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