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个人所得税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况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众所周知,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应在次年6月30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将需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宜与大家探讨。
纳税人取得以下4大类所得的,应在次年6月30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有四种情形: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注意:经营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但也需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取得综合所得的规定办理。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注意: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自行在次年6月30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1.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
2.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应当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
3.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当年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申报当年上述所得的完税情况,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欠缴或未缴的税款。纳税人存在分期缴税且未缴纳完毕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尚未缴纳的税款。
5.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啥意思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通俗地讲,个税汇算清缴也称之为年度汇算,分两步:
第一步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
第二步是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所以多缴税的人群这时候突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少缴税的人群就要补税。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清算。然后按照税务政策的要求与规定,把应调整而产生的变化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纳税人取得合法所得就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般有自行办理、委托办理、他单位办理等三种方式。
1.下载并登录个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7.如果你有可退的部分是可以发起退款的。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人需要补税。如在多个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薪金,导致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补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退税,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相应的**作,如流程如个税汇算清缴**作。
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不用汇算清缴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不用汇算清缴的情况有: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是否需要补缴税款,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4、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不需要汇算清缴;
5、纳税人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主动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个人所得税不进行汇算清缴会产生如下后果:
1、会被税务尽管进行罚款,并需要缴纳滞纳金。
2、如果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所谓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的纳税人以会计数据为基础,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并在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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