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写
凡是我国的公民,只要在我国有固定收入且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都必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必须进行个税申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这样填: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4、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5、减除费用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6、已扣缴税费: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7、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8、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申报人的姓名。二、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符合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办理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以下情形之一的非居民个人,应当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非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办法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申报时所需资料: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纳税申报表的领取: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一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二是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三是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四是如果在**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境内没有户籍,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当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等。
《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凡是我国的公民,只要在我国有固定收入且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都必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必须进行个税申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这样填: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4、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5、减除费用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6、已扣缴税费: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7、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8、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申报人的姓名。二、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符合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办理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以下情形之一的非居民个人,应当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非居民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办法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申报时所需资料: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纳税申报表的领取: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一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二是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三是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四是如果在**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境内没有户籍,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应当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等。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怎么填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公民有中华****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8.第22~30列”累计情况(工资、薪金)”:本栏仅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的情形,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项目无须填写.具体各列,按照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情况填报.
9.第31列”减按计税比例”:填写按规定实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税收优惠的减计比例.无减计规定的,可不填,系统默认为100%.如,某项税收政策实行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本列填60%.
10.第32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11.第33~39列”税款计算”: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计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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