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个人所得税清算步骤的问题,以及和个人所得税包含五险一金**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个人所得税的清算方法是怎样的
1、个人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进入后根据个人信息填写申报.
2、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不会做可以委托单位代为申报.
3、单位集中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授权给财务人员权限,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集中申报,具体**作流程如下:
4、一.授权给财务人员(已做过实名办税的财务人员不需要再次授权).
5、方式一: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新增授权人员】.
6、方式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完善个人信息】-【办税权限管理】-【点击详情】-【新增授权人员】.
7、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
8、第一步:经授权的财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选择对应汇缴的单位,可以输入该单位省和市和税号来搜索再点击【立即申报】.
9、注意事项:集中办理汇缴不支持逾期办理.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在6月30日前代为填报相关表单以及办理后续的补退税等相关事项.
10、第二步:报表填写报送-可直接添加或用模板导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
11、第三步:退税申请-退税状态为【待退税】和【放弃退税】的可以提交退税申请.
12、第四步:税款缴纳-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存在欠税的,可点击【税款缴纳】办理缴税业务.
13、第五步:申报查询-点击【申报记录查询】可查询已申报数据.
14、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5、(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16、(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17、(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18、(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19、(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20、(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1、(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2、(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清算呢
1、第一、个人在每月的工资收入中进行个人所得税预缴,企业会代用户进行个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实行自主申请和预缴的原则,个人在收到收入后需要向税务局自主申报收入,同时结合自身的收入预先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的工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工作主要是由单位完成的,单位在发放工资前,会根据个人的收入向税务局统一进行个税申报,个人不需要进行具体的**作。一般来说,单位会以个人收入减去五险一金以及个税起征点后为基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比例来进行个税申报。
4、第二、每年3-6月个人需要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缴,确认全年的收入
5、用户每月的收入实行预缴的规则,最终还是会对用户全年的收入进行汇缴,汇缴的时间基本是在每年的3-6月,用户可以对上一年的收入进行清算。
6、个人所得税的汇缴主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首先用户需要对个人全年的收入进行确认,用户可以看到每一笔具体的收入金额以及收入来源。如果用户名下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项目,在系统中输入后可以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最终系统会对用户全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清算。
7、第三、根据个人所得税汇缴的结果进行多退少补,完成个税的清算
8、在系统完成个人所得税清算后,会给出相应的结论,按照多退少补的政策,用户按照最终结果进行个税缴纳。
9、如果用户平时预缴的个税超过了实际应缴纳的个税,那么用户就可以享受个税退还,如果用户平时预缴的个税少于实际应缴纳的个税,那么用户就要补交个税。对于个税的清算,要求每个用户都参与到个税清算中,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0、当用户完成个税的清算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工作才算是正式完成,如果没有完成个人清算,那么个税的缴纳是不完整的。
清算税金及附加是否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的的个人所得税,不进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税金及附加
你们要先确定这个“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是对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跟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关系,而且个人所得税是通过“其他应收款”实现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你看下资料:中华****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根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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