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个人所得税通讯费扣除标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重庆通讯费税前扣除标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
《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一、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当地没有规定公务费用的标准,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报销的通讯费均是用于公务的,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1、必须要有**凭证,应该还要求员工提供通讯公司开具的通讯费大类的明细账单。如果遇到税务稽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证明该费用的实质,是会被直接要求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将通讯费作为补贴直接打入员工的银行卡工资或直接发放现金的(即非报销形式),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内部补贴制度在制定时应考虑到不可能全部员工都有公务所需,不同部门员工的公务所需是有差别的。
员工用票据报销的通讯费,交通费缴个税吗
1、通讯费:《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备案。
因此,目前,各地对通讯费的扣除标准及征收方式不尽相同,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备案。
2、交通费:《国家**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而,对于您所述的员工以报销方式取得的交通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这类交通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地有扣除标准,可按扣除标准后的金额计入工资合并纳税。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采纳。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每月500元以内不需要缴纳个税,超过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计税。
2、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企业给予员工的通讯费用补贴,每月500元以内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入。因此,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为每月500元以内。需要注意的是,通讯费用补贴包括电话、上网等各种通讯方式的费用,但不包括工作需要使用的通讯设备(如手机、电脑等)本身的费用。此外,通讯费用补贴需经过合理审批,并在企业财务报销流程中进行记录和核算。在纳税申报时,个人可在通讯费用补贴栏目按照实际发放金额填写,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进行计税和缴税。
3、通讯补贴是否还有其他限制?通讯补贴除了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外,还需遵守相关的用途限制。通讯补贴只能用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个人生活或其他用途。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审批和管理制度,确保通讯补贴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通讯费用补贴是企业为了方便员工工作而给予的一种福利,但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和用途限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问题。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按照实际发放金额进行计税和填报申报表。
5、《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单位给予员工通讯费用补贴的,每月不超过五百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讯费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企业发放的通讯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有相关政策参考的。
51个税管家表示,根据《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备案。
由上可知,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符合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省税务局确定的标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所在省没有扣除标准的,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通讯费补贴无需备案,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添加→本期其他扣除:“其他”,并在备注里注明“通讯费”。
附上:部分省市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
浙地税发[2001]118号: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省局已根据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请示省**,在省**批复前,暂按每人每月500(含)元以内,准予据实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或以通讯费名义发放给职工的现金补贴,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我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
我省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扣除标准,按照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公车改革适用范围内相应职级人员对应的公务用车货币补贴标准确定。
各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公告,公告管辖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标准,并层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
国家**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务费用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通讯费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主要有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税法》,扣除标准如下: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对在**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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