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个体户三个月申报一次流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个体户三个月申报一次流程的知识,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条件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个人所得税如何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12万元以上必须申报考虑到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凡在**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和(五)情形是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加的规定。符合(二)至(四)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包含11个应税项目国债利息、“三费一金”等不计入“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特殊津贴、国债利息等不计入年所得。不计入年所得的还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等。每年1月至3月为申报期因故需要延期须事先报批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因故需要延期纳税申报的,必须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方式灵活多样网上、邮寄、前往申报等均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既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个人所得这么算2006年,朱某全年全部所得包括:工资收入144000元,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140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8000元。那么朱某应申报的年所得应该为:工资收入144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企业债券利息5000元+稿酬所得6000元+房屋出租收入12000元=153000元。其中,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2400元、国债利息10000元、保险赔款3500元、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28000元(未计入个人工资收入)不需计入年所得,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三费一金”14000元可以从工资收入中剔除。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行申报吗
1、法律规定个人收入超过一定限额需要必须要进行纳税申报,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申报。不少人有疑问,个人所得税是强制必须缴纳的,是不是国家机关会自动申报。什么条件下个人所得税会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自行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另行公告。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办理。(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境内没有户籍的,向**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公告。五、因移居境外注销**户籍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一)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二)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应当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三)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当年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申报当年上述所得的完税情况,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四)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欠缴或未缴的税款。纳税人存在分期缴税且未缴纳完毕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尚未缴纳的税款。(五)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六、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七、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八、其他有关问题(一)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首次申报或者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还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本公告涉及的有关表证单书,由国家**统一制定式样,另行公告。(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九、施行时间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2、《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和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同
1、特点不同:扣缴义务人是支付薪资的单位或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是收入本人申报。
2、如果我们选择了由扣缴义务人申报,那么扣缴义务人就可以得知我们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了,单位在申报时,需要事先下载个人提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子女教育费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房租或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
4、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都可以。
2、个人收入如果只有工资薪金类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通过远程办税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但仍希望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时,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选择,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全量推送至单位,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扣除项目,点击更新,即可以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好专项扣除信息后,会让我们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不用花自己时间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如果是自由职业或者个体户,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最后由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员工应缴的税款,在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及意愿灵活选择。个人所得税退税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作,在上面申请退税之后,审核通过后就会把退税款打到银行卡上。
3、《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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