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怎么算(个人收入纳税计算)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个税怎么算这个问题,个人收入纳税计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提

问题一:计提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是计提,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个人所得税如何计提和记账 1、计提时:

借:经营或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相关成本开支科目

2、发工资时:代扣个人应交部分社保场以实际代交额计收)和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时计税)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还需要计提吗个人所得税是需要计提的;

问题四:如何计提工资和个税? 1、计提工资时

个人所得税是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所以要并入管费用或制造费用

问题五:在计提工资时,是不是就要计提个人所得税在计提工资时,不计提个人所得税,发放工资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生产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2、放工资时计算五险一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3、上交五险一金、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问题六:个人所得税计提的时间与分录实务中,由于考勤等要到月底才出来,所以当月工资表往往要到下期才能确定,所以,不少单位将工资费用会递延一个月入账。但这种做法严格意义上是不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

实务中,一般是在发放工资时,扣缴个人所得税。不过理论上来说,是应该在计提工资时,就发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了。

建议你向你们的税收专管员咨询,更改是否适宜,否则,更改过程中会出现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另外,按你所述,最多也就延后一个月交个人所得税而已,你想延后两个月,实在有点过份了。难道你们的工资隔两个月才发放吗?

问题七:计提工资时,个人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分录计提工资时并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应发工资与代扣个人所得税差额)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八:计提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计提工资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5

问题九:计提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缴,因此不是计提,

3、根据月末账上实际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申报纳税,上交给税务机关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十:个人所得税如何计提和记账 1、计提时:

借:经营或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相关成本开支科目

2、发工资时:代扣个人应交部分社保场以实际代交额计收)和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时计税)

个人所得税累计算法是怎么算的

1、法律分析:一、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即:需要缴纳个税的薪酬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

二、计算今年累计应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

二、计算今年累计应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3、二、计算今年累计应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4、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5、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6、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7、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8、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9、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1、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2、这里,不是用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是用今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个税。

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3、三、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4、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5、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按以下的公式和扣税标准计算

(一)综合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综合收入-五险-6万元一金-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累计收入-累计五险一金-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缴纳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年度为6万元)

(二)经营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八个项目: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3、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4、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6、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7、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8、个人养老金扣除。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时,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三、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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