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是全额抵个税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大家好,个税扣除是全额抵个税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税扣除是全额抵个税吗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计算是需要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五险一金、起征点后的。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为以下几项:

1)子女教育:学历教育-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学前教育-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最高48个月,每月400标准扣除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年度3600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15000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汇算清缴时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最长240个月,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5)住房租金-按城市标准分为每月1500、1100、800三个档次

6)赡养老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最高每月1000元

个人五险一金按照企业为个人代扣代缴额度标准扣除(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纳比例)

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标准,年度则为600000元

2、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综合收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后计算税率

全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个税扣除项目及标准

1、个税起征点。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因此个税税前扣除项目第一项要扣除的就是个税起征点5000元;

2、三险一金。三险一金是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通常在扣除个税起征点之后,第二项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险一金。各地区三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同,因此这里没有具体的扣除数额;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4)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60000;

(5)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6)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4、其他相关扣除个税法中还有一些是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减税的金额,是可以用来抵扣个税的。

1、个税起征点。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

2、三险一金。三险一金是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通常在扣除个税起征点之后,第二项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险一金。各地区三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同,因此这里没有具体的扣除数额;

4、其他相关扣除个税法中还有一些是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减税的金额,是可以用来抵扣个税的。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扣除,是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可以抵扣多少

1、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如下:

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2、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3、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4、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5、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6、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7、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8、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9、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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