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个税报表怎么填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纳税申报表有哪些
1、国税纳税申报表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车购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文化事业费申报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申报表。
2、地税纳税申报表有:综合纳税申报表(含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地方建设基金、印花税等)、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等。
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指定,由纳税人填写,以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一种税收文书。一般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款、税款属期等内容。增值税申报表还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
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是专门用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报表,具体格式有地税局设计并指导填写。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一、纳税人识别码: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本栏仅限于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没有取得这两个项目的纳税人不用填写。
二、纳税人名称: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或者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本栏仅限于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没有取得这两个项目的纳税人不用填写。
三、税款所属期:填写申报年度。
四、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五、纳税人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的全称。
七、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八、身份证照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九、抵华日期:填写**境内无住所纳税人抵华的实际日期。**居民不用填写本栏。
十、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十一、任职、受雇单位: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地的任职、受雇单位。
十二、经常居住地:填写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十三、**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十四、邮编:填写纳税人**境内有效联系地址所属区域的邮政编码。
十五、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1、年所得额:填写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应税项目的全年所得数额。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和《国家**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的规定计算。
“境内”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来源于**境内各应税项目所得的数额。
因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便于区分应税所得和免税所得,如纳税人有上述股票转让所得的,须在“9、财产转让所得”对应的“境内”一栏中,在财产转让所得数额后注明“(股票:数额)”。
“境外”一栏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来源于**境外各应税项目所得的数额。
2、应纳税额:填写纳税人取得该项目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
3、已缴(扣)税额:填写当期取得该项目所得在**境内已经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税款。
4、抵扣税额: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抵扣的在**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应补(退)税额:填写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当补缴或者退还税款的实际数额。
十七、纳税人签字:填写纳税人的签名。
十八、**人名称:填写受托**自行申报单位的名称,或者受托**自行申报个人的姓名。
十九、经办人:填写实际办理申报的人员的姓名。
二十、**人(公章):加盖受托**自行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有效印章。
二十一、联系电话:填写**人的有效联系电话。
二十二、受理人、受理时间、受理申报机关:由直接受理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填写。
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国务院部委、******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地税报表如何填写
第一步:首先查看每月应申报税种:
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右边的“鉴定信息查询”可查看应申报税种。
纳税人应自“鉴定有效期起”所列月份的次月进行申报。
通过“申报期限”一栏进行判断:如为“月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每月必须申报;如为“季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1月、4月、7月、10月申报期进行申报;如为“当年7月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7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如为“按次申报”,则该税种有税款时申报,无税款时可不申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年度7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必须在次年1月申报期前至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当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步:点击申报表后的**作按钮进入表格填写界面,如果“鉴定信息查询”中有相应鉴定,但申报表未带出的,可以在申报表页面自行添加(征收项目、品目必须与鉴定一致)或在申报期内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12366)。
第三步:填写纳税申报表,无收入时请在相应栏目填入数字“0”,否则系统视为未申报,提交申报表时请注意确认税款是否无误。
第四步:确认申报表已申报成功:当报表出现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下方时,说明您成功填写了申报表,同时必须确认申报表中填写的税种和“鉴定信息查询”中要求申报的税种一致,以防出现漏填。
第五步: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报表状态会经历“已暂存—已提交—已迁移—审核通过或已入库”几个阶段,当最终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申报表为无税申报,即税款为零时,显示此状态)或者“已入库”(申报表为有税申报时,出现该状态即表示申报成功)。已申报成功的涉税报表可以通过“各种税申报表查询”栏目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系统“已入库”状态显示存在滞后性,纳税人如能打印出电子缴款凭证也可视为申报成功。
1、网上办税系统只受理正常申报,过了申报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纳税人有未申报或补申报的,必须携带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手工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离线客户端”生成的加密DAT电子文档,具体**作参见本文档第8页的“个人所得税补申报**作说明”),并按规定接受处理。
2、如果您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期办理申报事项,我局将按照《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苏地税规[2010]6号文)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月可以申报报表”列表中,除年度申报表外,其余均须在当前申报期内完成填报。
该表主要用于无鉴定税种的申报,不适用代扣代缴的情形。正常情况下该表不必填报。
2、《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必须按月申报,特殊企业按季申报)
该表适用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随申报表自动带出的税种是必须申报的,不可删除,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在税目、子目下方的空白处点击增加税种。
该表必须每月申报,应税收入为零时,也必须在相应税目、子目后面的“应税收入”栏填写**数字“0”,否则视为未申报。
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必须按月申报)
该表用于印花税的申报。默认的品目为“0100购销合同”,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增加申报品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必须在“应税凭证名称”的第二行重新选择征收品目为“1201营业账簿”,不能直接在第一行中修改。
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必须按月申报)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申报,适用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等。
该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每月必须申报。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特殊算法)》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特殊所得项目,不包含限售股)的申报,适用范围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内退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解除合同、股票期权、外籍个人申报以前月份等等。
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有对应所得项目的情况下使用。
6、《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限售股)》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限售股)的申报。
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扣缴出售限售股对应个人所得税时使用。
该表园区所有企业均不涉及,不需要申报。
8、《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
该表用于房地产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企业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土地增值税鉴定,应分别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9、《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报告表》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1、《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2、《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3、《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核定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查账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该申报表第四季度报表与当年度申报表两表合一。
从2010年7月申报期起,所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申报系统都将自动带出一张《减免税申报表》。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如涉及“减免所得税额”栏的填报,系统会提示,须同时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如不涉及减免税额的填报,该表可不填写。
(1)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须提前至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资格备案。隔日在外网进行减免税申报。
(2)非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例如小型微利企业等,可直接在外网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该表提交后,将不反映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列表中。若需查看,可在右侧的“各税种申报表查询”中查询。
详细**作说明请点击“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作指南”栏目学习。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离线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中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申报期为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
2、《中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汇算清缴,须根据事务所审计后提供的电子文档进行申报。申报期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3、《中华****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该表随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带出。关联企业须如实填写,表中涉及国家的请填写国家代码(如**为156),涉及币种的请填写英文字符币种(如**币为RMB)。非关联企业建议零申报。
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手工申报。
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手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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