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经营所得税率表)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经营所得税率表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个人经营所得需要代扣个税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营所得是属于要缴纳个税的范围内的,有些企业再支付给自然人经营所得的时候不知道是否要代扣代缴。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界定如下: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支付自然人的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我公司是黑龙江的一家企业,与一自然人签订了办公室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包工包料,该自然人向税务机关代开建筑服务**时个人所得税已由税务机关按从事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请问我公司支付自然人装修款时是否还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规定第(三)项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第十五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国家**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申请开具**时,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统一按开具**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3%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经营所得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你公司支付款项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经营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税率为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细请参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

2、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3、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规定如下:

1、个人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经营所得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如下: 1、社会保险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年金;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4、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5、公益捐赠;个人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经营所得包括哪些所得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经营所得包括:

2、(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3、(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4、(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5、(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6、(1)范围不同: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包括上述四种。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7、(2)二者的纳税义务不同:经营所得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支付款项时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只有纳税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其余的8项所得均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其余的8项所得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

8、目前,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的,其**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是转为由支付方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了。

9、(3)二者税率不同:《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10、(4)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不能同时在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中分别减除费用6万元。有综合所得的,在综合所得中减除;没有综合所得的,在经营所得中减除。

11、(5)《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12、《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13、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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