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其实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居民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是什么

为了实现有效征管,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了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收方式。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的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有利于控管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收到公司的雇佣或者任职而取得工资、薪资、奖金、劳动分红等和任职有关的所得现金,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2、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3、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5、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缴、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1、最近在审计中发现,不少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应纳税额也不准确,个人所得税流失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一、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不足。如一个仅有12人的单位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只计算财政发放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收,单位发放的奖金、福利等没有并入基数一并计算缴纳,审查个税扣缴情况时,仅一年就少扣缴二万余元;另一单位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只计算本单位发放部分,而没有将部分人员在下属单位发放的部分一并计入计算;还有单位人为将扣除基数从八百元提高到一千二百元或一千五百元。二、支付劳务报酬没有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某事业单位聘请专家而支付的劳务报酬一年达十万多元,却没有扣缴一分钱个人所得税。三、集资利息没有按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这部分税收流失最为严重,如审查中发现好多单位,尤其是企业单位由于缺乏资金而向民间融资,每年支付的集资利息多没有按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数额十分可观。四、部分单位代替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税务部门在查出个人在少缴税收时,单位没有从职工工资中扣缴,而是采取在世单位列支的做法。上述情况很多,不一而足。

2、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广大群众除了对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所了解外,对个人所得税的其他征收对象和内容知道的不多。二、部分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以法办事,不严格按《个人所得税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意或无意少代扣代缴。三、税务部门征管力度不够。其原因一是个人所得税税源较为分散,征收和监管的难度较大;二是税务部门受人力资源的限制,主要是税务部门的人手不足和部分税务人员的素质不高;三是基层税务部门在完成上级部门的计划任务后,担心征收过多在下年被加大任务而不愿继续征收。四、部分单位会计人员素质的制约。存在少数会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法》理解、认识不足,不能准确计算个税,以致不能完全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五、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协调不够,税务部门不能充分利用审计等部门的成果。六、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基数较低,使得个别经济发达地区擅自提高征收基数、变相增加扣除项目。

3、一、加强税法宣传,争取全社会的支持。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版布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成果一方面得益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不断增长,这为个税征收提供了良好的税源;另一方面是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增强及税务部门征管工作的加强,确保了税收的入库数量。但从存在的问题来看,目前我国许多公民虽然知道个人所得要纳税,但对哪些所得要纳税,可以扣除什么,如何计算等问题还不十分清楚。因此大力开展个税的宣传工作已经显得十分必要。通过宣传,使全体税干和绝大多数纳税人了解、掌握《个人所得税法》,取得广大群众对个税工作的支持,使个税工作深入人心,以保证个税的正确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4、二、加大执法力度,争取应征尽征。首先各级税务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个税征管的重要意义,不能因个人税税源小、征收难度大而放松管理,相反,要坚决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履行职责,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和内容、适用税率及扣除标准依法治税,切实改变仅仅为完成下达的计划任务或指标而征税的做法;其次税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严格内部控制制度,推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加大奖惩力度,严格实行办税公开,杜绝为税不廉现象,以保证应收尽收。最后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得力、管理规范,努力将个税征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三、各单位领导应增强法制意识,会计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彻底改变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随意变通或超越权限扩大征税项目的适用范围的错误做法,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保证个人所得税按时足额解缴入库,以确保税法的有效实施,维**制的统一和尊严。同时,上级部门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执行情况作为年终对各单位领导考核的一项指标;各单位将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作为对经办会计的一项业绩考核内容,并在每年年终对每个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实行张榜公布,进行一次通告,充分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调动他们争先竞位和纳税的积极主动性。

6、四、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税务部门要主动联系审计、**门,充分利用他们的检查结果;审计、财政也要将查出的结果主动抄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执行结果反馈给财政、审计部门,实现协同作战、成果共享,以解决人手不足的矛盾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浪费。

7、五、税务部门要采用先进技术,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目前税务部门要积极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水平,使每一位税务人员能够熟练准确地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提高对个人所得税税源的**水平,为每一个纳税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做到税票开到个人,以杜绝单位代替个人缴税现象,做到依法治税,以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调节收入分配和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统一性。

8、六、国家立法部门要尽快修订《个人所得税法》。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和个人收入已发生很大变化,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事实,立法部门要根据新的变化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扩大不征税项目的适用范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和减轻贫富分化中的重要作用。

个人所得税是哪个部门负责收取的

1、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国家的重要税种,要求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代为收取后,上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二条:

3、第一条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6、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7、经国务院**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8、根据国税发[2002]8号文件第七条:

9、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10、个人缴交个人所得税一般有两种情况:

11、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在发放工资时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工资中扣除以作代缴,再由用人单位上交至当地地方税务局。

12、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由职业者:

13、如果是劳务活动,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由报酬发放的一方代为收取上交至地方税务局;

14、如果年收入达到12万或以上,需自行向当地地方税务局申报并缴交。

15、因此个人所得税只要在**境内取得收入,是必须缴交的,最终由地方税务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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