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依据,个税申报的依据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1、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3、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4、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5、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6、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7、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5、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7、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8、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9、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0、(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11、(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12、(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13、(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14、(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15、(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6、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申报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4、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6、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7、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8、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2)从**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10、(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1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2、纳税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日。对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个人所得税依据
1、法律分析: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其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3、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4、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5、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6、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7、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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