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

大家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汇缴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汇缴的含义,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是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2、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是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个税扣除选择年度自己扣除还是申请人

现在值得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个税退税了。当然,我们到底能不能退税,需要结合我的实际收入来。同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不同,也会影响我们的退税情况!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可知,扣缴义务人申报与年度自行申报的区别主要就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节点不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可以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而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时,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预扣预缴时扣除,只能在自行办理个税年度汇缴清算时扣除。

虎虎的月工资是8000元,每月的专项扣除是1000,专项附加扣除是2400。

1、专项附加扣除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

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000-2400=-400。

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000=2000。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所以每月都需要先预缴个税。

月度需要预缴的个税=2000*3%=60元。

年度需要预缴的个税=(8000*12-60000-1000*12)*3%=24000*3%=720(元)。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6000元,所以每个月预扣预缴的个税都是一样的,即都是60元。当然,这里也是默认每月的收入也是一样的。

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8000*12-60000-1000*12-2400*12=-4800。

其实上面两种情况,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只不过专项附加扣除年度自行申报时,需要先预缴个税,然后到年底时再退税。相对来说,当我们在职时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更加方便。

毕竟预扣预缴的个税,都是我们的真金白银。而且退税也是一件耗费精力的事。

扣缴义务人申报与年度自行申报,到底应该如何选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当我们在职时,专项附加扣除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最大程度上不用预扣预缴个税。

可以说,如果我们只有工资、薪金所得一项收入时,专项附加扣除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后,在汇缴清算时,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

当然,这里的前提条件是,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都足额预扣预缴了个税。

专项附加扣除之所以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就是因为现在有很多人都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没有扣缴义务人帮其申报。

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他们需要在个税汇缴清算时自行申报。当然,自由职业者获得的收入基本上都是劳务报酬所得,他们需要预缴大额的个税。

这样他们在个税汇缴清算时,就可以在扣除基本费用以及专项附加扣除后。获得相应的退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公告2022年第1号)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啥意思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通俗地讲,个税汇算清缴也称之为年度汇算,分两步:

第一步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

第二步是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所以多缴税的人群这时候突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少缴税的人群就要补税。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清算。然后按照税务政策的要求与规定,把应调整而产生的变化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纳税人取得合法所得就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般有自行办理、委托办理、他单位办理等三种方式。

1.下载并登录个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7.如果你有可退的部分是可以发起退款的。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人需要补税。如在多个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薪金,导致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补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退税,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相应的**作,如流程如个税汇算清缴**作。

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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