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契税税率(个税申报显示应缴纳4万多要补交吗)

其实个人购房契税税率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个税申报显示应缴纳4万多要补交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个人购房契税税率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工资4**交多少税

如果无专项附加扣除,也未缴纳五险一金,月薪4万,年薪48万,个税起征点年度累计60000,应纳税所得额为48万-6万=42万,适用税率则为25%,速算扣除为31920,个人所得税则为42万*25%-31920=7.308万元。

也就是说,月薪4万,年薪47万,年度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7.308万元。

如果有专项附加扣除及五险一金缴纳,就可以参照以下计算办法进行计算。当然,有专项附加扣除、五险一金缴纳,可以降低纳税所得额,年度个人所得税就会低于7.308万元

年度收入减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年度累计60000、减掉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及年度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后,即为全年纳税所得额,用全年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全年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工资4万元要交多少税

法律分析:月薪4万交7745元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速算扣除数为27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0-5000)×30%-2755=7745。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月薪4万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月薪4万交7745元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月收入在35000至55000之间的速算扣除数为2755)。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0-5000)*30%-2755=7745。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4万工资是多少

1、法律分析:第一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情形,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

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应纳税所得额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

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

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

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7、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8、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9、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0、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1、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2、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3、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4、1级不超过36000元的3

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5、2级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6、3级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7、4级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8、5级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9、6级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7级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1、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2、应纳税所得额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3、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4、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5、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6、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7、1级不超过30000元的5

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8、2级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9、3级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0、4级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30

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1、5级超过500000元的部分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2、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3、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4、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5、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6、应纳税所得额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7、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8、应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9、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0、应纳税所得额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1、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2、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3、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4、(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5、(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6、(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4万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月工资税前收入40000元(视为已扣社保),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

1、应交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应交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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