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税的税目是什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其实得税的税目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得税的税目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个人所得税类型9种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包括的9个应税项目: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是主要针对个人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国家通过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都有哪些

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都有哪些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会计人员始终关注的内容。新个人所得税法具体实施时间是年1月1日,其中包括了九个纳税项。本文就针对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都有哪些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深空网一起了解下吧!

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都有哪些?

新个人所得税法共包括九个税目:

对于前面四项税目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又有三项税目需要特殊计算,具体如下: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按收入比例扣除20%的费用后,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入综合所得。

以上三项税目,最后都要并入综合所得,按年扣除6万后的余额,按3%~45%超额累计税率计算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新个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项目都有哪些?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说明:小张在11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请问小张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怎么算?

应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以及申报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其中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可以对应纳税额减征30%。个人取得国债利息、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股票转让所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目有哪些,税目之间有什么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2)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3)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

2)经营所得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

3)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20%的比例税率。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或经县以上(含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16)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7)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按照国税发(1994)127号、财税字(1998)012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行为而得到的奖金;②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④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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