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2004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一些知识点,和200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200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调整为1600元。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修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决定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二、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本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2006年新个人所得税率表
本次个人所得税的修订,没有涉及税率和应税所得级次的调整,而只是修订了工资薪金项目的费用扣除额,由原来法定的800元提高至1 600元。
由于应税所得=应税收入(不含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因此,在提高了费用扣除额后,只是引起应税所得的减少。而原有的以应税所得(指含税)为级次的税率表不需要修订,仍然适用。即: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6年个人所得税
1、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好上述决定,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基层税务机关正确理解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近日,国家**下发了《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对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800元和16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
2、“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二、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一、某单位于2005年12月28日向一员工发放当年12月份的工资1300元,并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在2006年1月5日缴入国库。由于该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含)之前,因此,应适用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扣缴个人所得税25元。
5、二、该单位又于2006年1月9日向该员工发放2006年1月份的工资1400元,按照规定,这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1600元,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三、2006年1月12日,该单位再向该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5000元,由于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余额按照《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单位在发放这笔年终一次性奖金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计算过程为:
7、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1400)=4800元;
8、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除以12后为4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请提供一张0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05年08月23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缴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起征点)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税率表如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从1981年开始征收的,起征点就是800元。这样的收入在当时绝对算是极高的收入了,主要是针对外国人的。
2006年个税起征点调为1600元,2008年调为2000元,2011年调整为3500元,2018年调整为5000元。
实际上,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非常巨大的,我们不仅实现了年度汇总纳税的制度,而且实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很多人年收入10万也不一定纳税的,或者说个人所得税会被预扣预缴一部分,但是会在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退回。
从2008年开始,我们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以年度为单位综合计算纳税。不过计算模式还是非常复杂的。
工资薪金所得要全部作为个人综合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简单的说,2022年某一个人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是5万元,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是2万元,稿酬所得收入额是3万元。实际上这个人的综合所得额,5万元+2万元×80%+3万元×80%×70%,合计只有8.28万元。
年度减除费用是6万元,但是还要计算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主要指的是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个人负担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六大类。
比如我有两个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可以享受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我是独生子女,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是2000元每月;正在租房居住,属于二线城市,可以享受1500元的定额扣除。如果我的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是每月1000元。
综合算起来,我月应发工资即使达到了11,500元都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未来国家可能会修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有可能会提升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这都是不一定的。
——以上内容摘自公众号《梦中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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