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2018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作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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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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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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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针对不少纳税人共同关心的问题,北京市税务部门进行了解答。

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我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

答: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文件规定的方法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衡兄利的计税方式。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衫拦扮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具体**作时,您可以登录手机个税或灶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

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步骤

用户需要登录个税APP并打开,软件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汇算清缴。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1、经国务院**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福利费,生活困难补助,救济金、公积金及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还包括其他国家规定的免征项目,这里不一一列举。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指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作指南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_**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款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作方法

根据现行政策要求,要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算的经营者应向税务局申报并申请办理出口退税或缴税。这篇文章内容向您详细介绍怎样根据个人网上办税平台(手机上 APP端)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算自主申报。居民个人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总收入额超出六万元时,能够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根据规范申报申请办理本年度汇算。居民个人获得海外个人所得的,可在WEB端或办税大厅申请办理。应用手机上APP端申报,能够从下列通道进到本年度汇算:

1.是以主页正中间位置【2020综合所得本年度汇算】-【逐渐申报】进到;

2.是以主页的【常见业务流程】区块链的【综合所得本年度汇算】进到;

3.是以【快捷入口】-【我要办税】下或底端【办税】莱单进到后,点一下在【税金申报】下的【综合所得本年度汇算】。

二、方法一挑选申报表预填服务项目

1.进到申报页面,挑选【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项目】:

2.确定基本上信息:基本上信息网页页面适用修改“电子邮件、通讯地址”信息,挑选此次申报的扣缴地

3.转化成和确定申报表信息:系统软件将全自动核算您在缴税本年度的收益缴税数据信息[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服务费],并立即预填至相对申报栏次。您可点一下相匹配新项目,进到详细信息页面核查。如您确定有关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没有要修改的事宜,可绕过流程4,直接进入流程5,立即递交申报开展缴款通知或出口退税。

4.修改申报表信息:若您必须修改已预填的申报数据信息,可修改相匹配统计表或附注。

在收益目录页面,您可分个人所得新项目,开展收益的【增加】和【修改】。如此笔收益与具体额度不符合,请与缴纳企业核查后按实修改。如您从没获得此笔收益,可进行【投诉】,投诉后,该收益将暂未划入本年度汇算。

点一下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外的清单数据信息可进到相匹配详细信息页面,您可开展【增加】、【修改】、【投诉】等实际**作,流程同前一步的(一)健全收益数据信息一致。

若您必须增加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一下【增加】,自动跳转至收集页面后开展填写。填写进行后,可挑选跳转到本年度汇算再次填写。

在重点扣除目录页面,您可分新项目开展增加和修改。

③商业服务健康保险(税款延递社会养老保险)

在别的扣除清单目录页面,您可点一下【商业服务健康保险】、【税款延递社会养老保险】网页页面,各自开展增加和修改。

在准许扣除的捐助额目录页面,您可开展增加和修改。增加捐助额后,可点一下【分派扣除】设定您要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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