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旧个税比较(旧的个税税率及扣除数)

今天给各位分享2018新旧个税比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旧的个税税率及扣除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新旧个税税率对比

为了响应广大**群众的呼声,2019年出台了个税新政策,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高到5000,极大的保障了**的利益。

在2019年新政策出台之前,我们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1500元的部分按照3%收取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同级数的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3000元,那么这也就表示新政策调整后,在缴纳个税时,同样的条件下,新政策缴纳的个税税额是降低的。

新个税的政策除了“个税税率表”的变化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主要变化:

1、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不过起征点5000元是2018年10月便开始执行的政策,但是很多用户也会认为其是2019年新政策中的一项重点。

2、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其主要有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子女教育、房租、房贷利息等6项可扣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500-1000-1000)×3%=0元。

免税率亦称“税率为零”。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从理论上说,零税率与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

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

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

相信上面的介绍让大家对新政策有了清晰地认识,总体来说,新政策的出台对于**的利益是极大的,保障了中低阶层的人们的生活水平。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旧对比)

个人所得税税率是: 1、综合所得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2、经营所得的税率是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为什么换工作了要补交个税啊

换公司了为啥要补交个税,换公司换新工作其实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经历,但是换了公司之后,很多人却发现自己需要重新补交个税,感到很难受,下面为大家分享换公司了为啥要补交个税。

1、同月同时申报新旧两个单位,可反复扣除5000韩元。

2、个人所得税平时代扣时也是超额累进税。如果更换一个单位,就会重新累计,从低税率开始,平时少交税金。

汇款和清算税金时,为什么换工作的人会补税?

如果一个人在第一份工作中月薪为2万韩元,各种扣除额和基本扣除额加起来5000韩元,扣除1万韩元,那么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万韩元。如果你在第一份工作1-6月份工作。

1月-3月适用税率为3%,改为4月-6月10%(速算扣除额为2520),第一个单位最终税收累计=60000*10%-2520=3480韩元。

如果那个人第二份工作的工资是2、5万韩元,各种扣除和基本扣除5000韩元加起来扣除1万韩元,那么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5万韩元。如果你在第一份工作在7-12月份工作。

7月-8月适用税率为3%,改为9月-12月10%(速算扣除额为2520),第二单位最终税收累计=90000*10%-2520=6480韩元。

假设年度换算时扣除项目和金额不变,每年共扣除12万元。

年收入=2万韩元* 6 2万5万韩元*6=27万韩元,应纳税所得额=27万韩元-12万韩元=15万韩元。

比较税率表可以看出,如果征税所得税超过14、4万韩元,税率将为20%(速算扣除额16920)。

年度应纳税额=150000*20%-16920=13080韩元

年度累计先纳税=3480 6480=9960韩元

因此,应纳税额为13080-9960=3120元。

退税,顾名思义,就是多收你的个税,现在退还给你。为什么会多收呢?不是因为真的多收你的个税了,而是说因为你有个税减免的福利在,所以减免部分的收入是不需要补税的,这些个税自然就要退还给你。

至于说退多少税,大家根据自己免征的部分算一下就行了。用你的年度总收入,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下面这个)。

然后减去每年6万的基础免征额,三险一金的免征额度,还有六项专项附加扣减,就是你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收入了,再根据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收入除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纳税税率,就是你实际缴纳的个税金额。

补税,就是应该缴纳的个税,少缴纳了,所以要补上。为什么会少缴纳了呢?因为按照我过的个税缴纳规则,如果你没有换工作,那个税的缴纳就是按照月度累计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走就行了,不会出现少缴税的情况。

也就是从第一个月开始,个税缴纳都是先按3%缴纳。然后等几个月的收入累计超过了3万6,就上升到按10%比例缴纳。然后等再过几个月的收入累计超过了14万4,就上升到20%的比例缴纳,以此类推。

但是如果你跳槽了,不管你的薪酬有没有增加,之前缴纳的个税已经在第几阶梯上了,新单位帮你缴纳的个税都是从第一阶梯的3%开始重新爬楼。

因此,这也就导致了,新公司缴纳的个税比例是远低于你实际上需要缴纳的个税比例的。少缴纳的这部分个税,就是现在个税申报的时候,需要你补上的。

所以半开玩笑的说,为什么金三银四和金九银十是跳槽的黄金期。这也是因为三月四月的`年初和九月十月的年尾,都是相对来说需要补缴金额较少的年份。如果实在年中跳槽,等到年底需要补税的时候,就要傻眼了。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 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纳税人小张20xx年1-7月任职于A公司,共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87万元。7-12月,小张跳槽到B公司,共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54万元。

年度汇算开始了,看到周围同事有的收到了退税,小张也急忙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根据系统提示**作后却发现需补税4848元。

疑惑不解的小张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工作人员了解到小张的情况后,向小张做了解释。原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所得在预扣预缴阶段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税。A、B两家公司都是按小张20xx年在本公司累计工薪收入减累计费用、扣除等计算预扣预缴税额的。

小张由于在年度中间跳槽,在B公司重新适用税率表计税。两家公司在为其预缴税款时均适用10%税率,而年度汇算将收入合并后,应适用20%的年度税率,所以就需要补税。

那么补税是不是意味着税改后小张的税负上升了呢?

工作人员又帮小张算了一笔账:新税法实施后,减除费用从3500元/月提高至60000元/年(每月5000元);小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由25%降到20%;同时,小张还享受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24000元。

相较于改革前,小张全年实现减税23724元。真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呢!

原来,补税只是由于预扣预缴阶段的计税方式有所调整,而不是税负上升啊!小张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顺利办理了汇算补税。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2018新旧个税比较和旧的个税税率及扣除数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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