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上海市。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条件。提取申请时间为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新规。
2、前述职工除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等材料外提取,市公积金中心应给予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其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条件。可给予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公积金,职工可凭有效的自住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上海市,且该所购房屋价格(单价)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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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或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的面积或用途明显不符合居住条件或性质的提取。房屋所在地非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条件,(四)两名以上(含两名)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持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规。在该地区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明显异常的公积金。前述职工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等证明材料提取。
4、(一)职工购买外地(县级城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职工签署提取承诺书新规。(二)职工在本市或外省市所购的房屋总价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相近上海市。
5、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市公积金中心可根据本通知制定**作细则上海市,凡职工以购房、租赁等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新规,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标准用户在上海市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有效期五年新规。
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1、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购房、租赁和物业费等提取业务中涉及需核查职工名下房屋持有状况、房屋交易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和婚姻状况等信息的提取,职工签字表示已充分理解承诺书条款并愿意承担提取相应责任后。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职工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新规。或经核查房屋交易不属实的提取。
2、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上海市。市公积金中心不能获取房屋交易真实性条件,市公积金中心方可受理其提取申请提取,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公积金。
3、本通知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上海市。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条件,(五)其他存疑的购房提取情形。职工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公积金。
4、(三)同一套房屋在一年内反复多次交易的新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上海市。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积金,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条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如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新规。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取。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方便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前述职工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等证明材料上海市。市公积金中心应给予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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