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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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 | 一文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2)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知识。上一期小五跟大家分享了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征。今天小五跟大家分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澳门、**同胞。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人和非居民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
判定条件: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居住的个人。习惯**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属于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重要依据。
小五提醒:在计算居住天数时,按其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境内的实际居住时间确定,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无论出境多少次,只要在我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就可以判定为我国居民个人。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
判定条件: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二、所得税来源地的判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境内,均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以上便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判定还有其他疑惑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
下期预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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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黎说税:浅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
2023年第180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类”。
一、纳税人概述
1.我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即一方面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另一方面依据所得来源地标准将纳税人的所得区分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和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不同的纳税人就其境内和境外所得负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2.个人所得税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3.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4.非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5.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外籍人员和**、澳门、**同胞。
二、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判定标准
为了有效行使税收管辖权,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断居民身份的两个并列**的标准,个人只要符合或者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个人;当两个标准都不符合时,就是非居民个人。
(一)住所标准
1.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3.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
4.居所与住所不同,它是指自然人居住的处所,通常指自然人为特定目的的暂时居住地。但暂时居住不是短时间居住的意思,而是有预定期间,在特定事务终了后即离去之意。
5.我国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房屋”或”住房”,其核心含义比较类似于”定居”的概念。
6.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
(1)政策规定
我国税法将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居住。”
所谓习惯**居住,是判定纳税人为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为该个人的习惯**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了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政策依据
《国家**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7.《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判定住所或者说习惯**居住的三个前提条件的具体含义如下:
①户籍
户籍又称户口,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的法律文书,记载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住址等信息。
按《民法典》规定,**公民以本人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或者境内其他经常居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为住所。
在我国常驻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居留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的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不在**境内,故通常不视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②家庭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的基本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
家庭所在地通常是一个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也是其主要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心。
③经济利益关系
所谓经济利益关系,一般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和经营活动中心等因素。
如果个人的主要财产和经营活动中心所在地在**境内,则视为该人在**境内有住所。
(二)居住时间标准
1.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天数。
2.我国规定的居住时间是以居住满183天为标准,即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3.需要注意的是,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境内”的概念,是指**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澳门和**地区。
三、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具体范围
(一)居民个人
1.政策规定
(1)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2)居民个人包括两类:
①在**境内有住所的**公民和外国侨民。不包括虽具有**国籍,却没有在**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澳门、**的同胞。
②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境内累计满183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澳门、**同胞。
2.政策依据
《中华******和新加坡****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国税发〔2010〕75号)。
(二)非居民个人
1.政策规定
(1)非居民个人是指凡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备注:在现实生活中,习惯**居住不在**境内的个人,只有外籍人员、海外华侨和**、澳门、**同胞。因此,非居民个人,实际上只能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境内居住,或者在**境内虽然居住,但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外籍人员、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2)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公民。具体界定如下:
①”定居”是指**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②**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③**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政策依据
《国家**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新入职、实习生报税方式分不清?一文带您了解
骄阳7月,许多大学毕业的小伙伴已踏入工作岗位,也有很多大二大三的同学朋友正在实习,帮助自己将来更快地融入社会。当企业面对大学毕业后新入职的员工以及尚未毕业但暑假出来实习的员工时,究竟该如何报税呢?新入职员工与实习生报税方式如何区分?别着急,下面手把手教您如何分别为这两类人群申报个人所得税。
01 新入职人员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公告2020年第13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注: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举个例子
小张2023年六月从某大学毕业,同年7月进入A公司任职,公司在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计算方法为:7个月×5000元/月=35000元
怎么**作
在个税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登记人员信息,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入职年度从业情形。办理扣缴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系统就会自动按照当年度的累计月份数计算。
02 实习生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61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可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下表执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举个例子
小王是一名大二的学生,7月份放假后,立即找了一份与自己大学所学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进行实习,7月份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公司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怎么**作
在个税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登记人员信息,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然后在办理扣缴申报时,所得项目选择“其他连续劳务报酬”,系统就会按照5000元计算减除费用。
资料:上海税务
编辑: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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