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天)

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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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个人所得税执行新规

(记者 战旗)国家**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六部门在签署“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后,近期联合对外宣布:从10月1日起,对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享受税收优惠、信用承诺、提供涉税资料等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中存在守信或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其个人所得税守信或失信有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个人综合信用评价(海河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关部门人士提示广大纳税人注意以下细节,配合新规执行。

新规对于“个人所得税守信的纳税人激励”的内容包括:鼓励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激励措施。目前,天津市个人综合信用评价(海河分)主要应用于“信易”惠民应用场景,已开通“信易游”“信易行”“信易健”“信易停”“信易购”等多个领域,并与杭州“钱江分”实现互通互认。

新规还要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存在个人所得税失信信息记录的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鼓励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参考个人综合信用评价(海河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有关信息。

纳税人对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时,依据新规,纳税人对本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有关涉税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经核查,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呢?相关部门提示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参与信用知识学习、税收公益活动或信用体系建设公益活动。对完成信用修复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修复其纳税信用。对因政策理解偏差或办税系统**作失误导致轻微失信,且能够按照规定履行涉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简化修复程序,及时进行修复。

抓紧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

原标题:6月30日结束,抓紧办!

6月底前,有一件关系大家钱包的事情需要抓紧去做。

2022年度个税汇算

将于6月30日结束

2022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进行“多退少补”。

随着截止时间临近,一些尚未办理个税汇算的纳税人收到了提示短信。

纳税人收到的**图。

国家**近日发文称,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6月30日就要结束了,尚未办理汇算的纳税人,抓紧通过手机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这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退税“红包”别错过

符合退税条件的请及时申请退税,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虽然说退税可以放弃,但是国家给你的退税“红包”,没有理由不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有年终奖,在汇算时需要选择是单独计税还是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这两种不同的计税方式将影响纳税金额。

纳税人可以选择两种计算方式分别**作计算一下纳税金额,哪一种划算就选择哪一种。

补税必须要补

而需要补税的就必须补税了,不能视而不见,否则将产生涉税风险。

国家**表示,应当补税的,请在6月30日前补缴税款,避免逾期补税产生滞纳金,并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

6月30日后,对应申报补税而未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按“五步工作法”进行提醒督促和引导规范,经督促警示后仍拒不办理的,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选择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并在以后连续三年纳入重点核查名单。

多地税务部门发布提示称,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别轻信所谓退税“秘笈”

最近,税务部门再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包括虚假填报三险一金、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少填报收入等情形。

其中,厦门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柳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五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纳税人在税务部门多次作出不予退税决定的情况下,3月3日-23日先后四次虚假填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退税申请。税务部门对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进行了延伸核查,确认纳税人存在虚假填报的情况。3月27日,在税务部门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照“五步工作法”约谈警示后,纳税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更正了历年汇算申报,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税务部门郑重提示广大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轻信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ZP不法分子。

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检查。

你的个税汇算完成了吗?

来源: ****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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