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费个人所得税(授课费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很多朋友对于授课费个人所得税(授课费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和授课费个人所得税(授课费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授课费的增值税问题
最近有纳税人向我们咨询,他们的同事去税局给讲课老师开具培训费的**,税局开票人员问他们是开的培训费还是授课费,只要是授课费就能够免增值税,然后是最近一个月才有的文件,他们就来咨询我是不是有这个事情。
我一开始听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也是有点懵,因为最近这一个月应该是没有这种类型的文件出台才对,于是我就上网找文件,也没有找到。最后只能打电话咨询税局的12366进行咨询,12366回复我说,这是税局的内部规定,参考的是《**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个人讲课培训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口述作品,因此免征增值税。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著作权法》第二、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包括口述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及其条例中的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里面确实也是明确了口述作品是享有著作权的。
因为个人开具授课费**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如果是培训费就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还是要区分这两者。
当然,国家关于这种税法的规定最好还是要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才好,不然的话,纳税人根本就不知道政策已经改变了,可能就会交冤枉税。
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的正确用法请看这里
我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发现有一笔收入和我实际收到的不符,我该如何进行申诉呢?
对相关信息有疑问,建议先与扣缴单位进行联系核实,以下五种情形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
1
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2 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3 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4 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5 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注意:申诉的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本人承担,请纳税人仔细核实收入情况、谨慎提起申诉,若提交虚假信息将依法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异议申诉主要针对“被收入”、“被任职”、“被财务”三种情形,遇到这三种情形,个税APP分别这样**作↓
对“被任职”发起申诉
适用情形
任职受雇信息不属实
**作步骤
1. 点击【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
2. 点击需要申诉的企业。
3. 点击【申诉】。
4. 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5. 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 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继续提交申诉。
左右滑动查看指引
对“被收入”发起申诉
适用情形
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存在未实际取得的收入。
**作步骤
(一)批量申诉**作步骤:
1. 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点击【服务】的【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2. 按条件查询到结果后,在结果列表右上角有【批量申诉】功能。如对某单位的多条数据进行申诉,可通过该功能,查找属于该单位的所有申报数据后,进行多条选择申诉。
3. 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4. 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历史是否已经对所选择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如果选择的多条明细数据中有超过一条为重复申诉,则给出提示“您已对【所得项目:XXX、税款所属期:XXX;所得项目:XXX、税款所属期:XXX】的收入纳税明细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继续提交申诉。
5. 申诉进度情况,系统会通过站内信提醒纳税人,纳税人也可自行在【服务】-【异议处理查询】中查看。
左右滑动查看指引
(二)单条申诉**作步骤:
1. 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点击【服务】 的【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2. 在查询列表页,点列表行,可查看对应的收入明细。在收入明细页点击右上角【申诉】。
3. 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4. 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历史是否已经对所选择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如果有,则给出提示“您已对【所得项目:XXX、税款所属期:XXX】的收入纳税明细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继续提交申诉。
左右滑动查看指引
对“被财务”发起申诉
适用情形
身份被冒用为企业财务负责人
**作步骤
1. 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
点击提交后,系统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已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若存在,则提示纳税人“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 授权办税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继续提交申诉。
如果想要撤销已发起的异议申诉,可通过【服务】-【异议处理查询】界面,选择想要撤销的申诉记录,查看申诉详情,点击【撤销】申诉。
编辑:陈攻
资料: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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