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

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是怎样规定的?

**、**与**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内容可以概括为:

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险就可抵扣个税。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也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予以扣除。

扩展资料

1、自行购买

对于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实行的是按年(月)限额据实扣除的办法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2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单位统一购买

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发生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应视同员工个人自己购买的,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的限额(200元/月)实行税前扣除。

3、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

以一个案例来分析即是某企业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符合文件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年保费为3600元,单位与个人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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