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个人所得税(应计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
哪些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税?
问:与工资薪金相关的有些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津贴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到底有答: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以下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职工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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