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经营所得如何计算?
多处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如果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早点铺和五金店2家个体工商户,其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则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应该将早点铺和五金店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起来,视为一处所得计算税收优惠,那么张某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个人多处任职取得所得如何缴税?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原创文章,作者:hello,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30725531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