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个人所得税(东莞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

东莞的个人所得税按什么标准扣费?

都是3500个税起征点计算比如工资5000,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社保300,个人公积金部分200,应交个税部分金额=(5000-300-200)-3500=1000按1000元,查对应的个税税率3%,应交税额=1000*3%=30元

2000年东莞市个税的征收标准?

2000年东莞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

198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起征点为月收入800元,当时超过此工资收入水平的人很少,只有极少数人纳税个人所得税。

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到了1600元。

2008年3月:个税起征点标准再次调整,提高到了2000元,增幅不大,仅增加了200元。

2011年6月至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税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4800元。

2018年至2019年预计:内地人员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到5000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为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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