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有哪些?
有以下10项。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门批准减税的。
哪些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税?
问:与工资薪金相关的有些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些津贴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到底有答: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以下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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