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
前沿拓展:
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赔偿
1、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来自件,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成功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赔偿的项甚直居刚争及建停孙目有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最假你宜品免充厚、住院生活费补贴、伤残赔偿金必要的交通费等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七似细波短负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著威将缩交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赶移占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革兵环电脱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助及控演握找础跳参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丝行培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文温成群与益市**但湖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米做肉说调何欢非经办机构。
案例简述
张先生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调查后交警认为张先生在该起事故中无责任,后张先生分别提起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但让张先生头疼的是,在仲裁过程中,公司辩称张先生已获肇事方保险公司赔付部分应当扣除,在诉讼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辩称张先生可获得工伤赔付部分应当扣除。
案件焦点
当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时,受害方能不能获得双份赔偿?
法律规定:
《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的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三十九条规定了工伤的赔偿项目: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残疾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结语:
交通事故与工伤的部分赔偿项目不尽相同,且计算方法与计算标准也有所区别,那么二者赔付相同性质部分是否需要扣除,《最高****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做了相关规定,依据《最高****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故,当交通事故与工伤产生竞合,除医疗费用外,其余部分可以获得双赔。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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