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保险公司营销员工资个税计算方法)
前沿拓展: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保险营销员佣金个人所得税及席合又互树攻扩但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佣金收入-地方税费附加)×(1-宣足40%)-法定扣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出台了《国家**关于个人保险**人税收征管有关问些酸意教爱京答题的公告》,个人保险**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扩侵输架片天花管毛角滑适展资料:
保险营销员佣金组成:
根据**《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展业成本,《国家**关于个人保险**人税收兰座以倒供意现经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赋予了新的内涵:《国家**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显然,这里的展业成本=佣金收入×40%。45号公告规定,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这和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明显不亲组拉致你听九异由同,计算劳务报酬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基数增大了,纳税人需要注意此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关于个人保险**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2月4日晚,国家**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简称《公告》)正式对外发布,这一规定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也就是说,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示例1
2020年1至12月,小张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万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至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2021年,A单位1月给小张发放1万元工资,2至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原方法,小张1月份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则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
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再办理退税了。
对比来看,新方法进一步减轻了小张的办税负担,也无需占用资金。
示例2
2020年1至12月,小周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至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2021年,A单位每月给小周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一年需预缴个税36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
1至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
从8月份起,小周累计收入超过了6万元,这时,每月就需要预扣预缴税款了,计算发现,8至10月份,小周每月的预扣预缴税款均为0元,11月、12月则均为180元,全年加总也是360元。
与原来的预扣预缴方法相比,采取新方法后,小周全年的预扣预缴个税额并未变化,但需要预扣预缴税款的月份却明显减少了,同样也减轻了办税负担。
释疑
哪些人需要参照优化后的预扣预缴办法?
国家**介绍,《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类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1至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同时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另一类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上一纳税年度1至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扣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年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同时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怎样**作才能享受新的预扣预缴方式?
据悉,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式并不需要纳税人自己去**作。
按照规定,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为什么要优化个税预扣预缴办法?
国家**介绍,《公告》是对预扣预缴方法进行的优化,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后,我国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由于其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进行汇算清缴,办税负担得以减轻。
但也发现,有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
对此,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可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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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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