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例题)
前沿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D
【**解析】: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挥类科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一、单项选择题
4.18 甲公司(非制造业企业)2021年委托境内乙公司(非关联方)进行研发。经与乙公司结算后,委托研发费用为:研发人员人工费30万元,研发耗用材料费100万元,研发用设备折旧费10万元,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0万元。已经取得乙公司开具的相关合法凭证。则甲公司当年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D)万元。
A.150
B.72
C.112.5
D.90=(30+100+10+10)×80%×75%
【**】D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选项D当选,甲公司当年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100+10+10)×80%×75%=90(万元)
4.23 王某从2021年1月1日起出租其自有的一套住房,扣除相关税费后的每月租金收入8 000元,全年共计96 000元。王某上述租房所得2021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C)元。
A.9 600
B.6 912
C.7 680=8 000×(1-20%)×10%×12
D.15 360
【**】C 本题考查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C当选,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税率暂按10%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 000×(1-20%)×10%×12=7 680(元)。
4.24 小张为甲单位员工,2021年1~12月在甲单位取得工资、薪金48 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1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2年,甲公司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 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 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计算2022年3月甲公司应为小张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A)元。
A.0
B.30
C.60
D.180
【**】A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小张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上一年度1~12月工资、薪金收入未超过60 000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因此,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0 000元计算扣除。2022年1~3月,小张累计收入不足60 000元,无须预缴税款,选项A当选。
4.25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有一栋原值为300万元的厂房,2021年8月初对该厂房进行加固和扩建,当月底完成竣工手续,改扩建成本为70万元,已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已知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21年全年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C)万元。
A.3.04
B.2.94
C.3.10=300×(1-20%)×1.2%×8÷12+(300+70)×(1-20%)×1.2%×4÷12
D.2.8
【**】C本题考查房产税的计算。
选项C当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因此该企业应缴纳房产税=300×(1-20%)×1.2%×8÷12+(300+70)×(1-20%)×1.2%×4÷12=3.10(万元)。做题时要注意,把时间划分清楚。
4.26 某市的某商贸公司2021年8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 000万元(不含税),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该办公楼购于2015年10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24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转让过程中缴纳可以扣除的相关税费2.29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C)万元。
A.99.96
B.65.16
C.57.96
D.117.94
【**】C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价格=**所在金额(不含契税)×(1+5%×年度)
选项C当选,扣除项目金额=600×(1+6×5%)+2.29+0.5+24=806.79(万元);增值额=1 000-806.79=193.21(万元);增值率=193.21÷806.79×100%=23.95%,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应纳土地增值税=193.21×30%=57.96 (万元)。
4.40 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投资收益税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其处理错误的是(D)。
A.将国债利息收入作为免税收入进行处理
B.将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收到的股息红利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C.将直接持有的非上市居民企业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D.将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免税收入进行纳税调减
【**】 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选项D当选,购买的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没有免税优惠。选项AB不当选,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持有期间不足12个月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不享受免税。选项C不当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属于免税收入。
二、多项选择题
4.60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2019年年初以5 000万元对乙公司(境内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占有表决权股份的50%,甲公司后续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019年乙公司实现利润600万元,甲公司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2020年乙公司分配利润200万元,2020年乙公司发生亏损1 000万元,甲公司确认投资损失450万元,2021年甲公司将该股权出售,取得价款5 5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750万元。则下列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ABD)。
A.2019年需要进行纳税调减300万元
B.2020年需将投资损失纳税调增450万元
C.2020年分配股利需纳税调增100万元
D.2021年出售股权应纳税调减250万元[750会计核算的投资收益-(5500-5000)转让所得]
E.2021年出售股权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AB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
选项C不当选,分配股利企业确认为损益,根据税法规定属于收入总额。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会计处理上,乙公司分配利润,甲公司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故不影响甲公司的会计利润,综上所述无需纳税调整。选项E不当选,出售股权应会计核算投资收益为750万元,税法上仅认可历史计税基础,故税法上股权转让所得为500万元,应纳税调减250万元。
4.61 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可以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算扣除基数的有(ACDE)。
A.销售货物收入
B.转让财产收入
C.租金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视同销售收入
【**】ACDE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选项B不当选,转让财产收入不属于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计算扣除基数。同时,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还有: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除外),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4.62 下列调整事项,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整的有(ACD)。
A.视同销售业务
B.加计扣除业务
C.投资收益业务
D.企业重组业务
E.免税项目业务
【**】AC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选项BE不当选,加计扣除和免税项目业务需要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调整。
4.65 下列**公民应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有(ACDE)。
A.每年从我国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李某
B.2021年取得我国境内A股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16万元的王某
C.2021年经营个体商店取得年经营所得2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赵某
D.2021年每月从我国境内的企业因任职取得工资所得,同时还因在外**取得稿酬和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0万元的个人张某
E.张某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ACDE 本题考查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选项A当选,属于取得境外所得的情形,需要自行申报。选项B不当选,转让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无须申报。选项C当选,属于取得经营所得,应该自行办理纳税申报。选项D当选,属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选项E当选,属于“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情形。
(1)应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①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③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实务中具体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2)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仅限于2019、2020年)。
①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②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③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4.77 下列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规定中,表述正确的有(CE)。
A.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B.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新首饰的零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C.金银首饰用于样品应当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D.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其包装物单独计价并在会计处理上单独核算的,不计入金银首饰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E.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受托方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E 本题考查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规定。
选项A不当选,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而非加征。选项B不当选,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选项D不当选,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4.79 某科技企业拟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该企业发生的下列研发相关的费用中,允许全额进行加计扣除的有(AC)。
A.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
B.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外出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
C.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D.委托境外机构的研究开发费用
E.受托进行研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
【**】A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选项A当选,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选项B不当选,研发活动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所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选项C当选,允许作为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加计扣除。选项D不当选,委托境外机构的研发费用不得全额进行加计扣除,应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同时不得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计算加计扣除。选项E不当选,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4.80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说法,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有(CE)。
A.企业对外支付的赞助费应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限额内进行扣除
B.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C.金融企业计提的坏账损失准备金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扣除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取得合法凭证的,准予在税前扣除
E.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后,其产生的成本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CE 本题综合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各类扣除项目。
选项A不当选,企业的赞助费用,如果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B不当选,存货跌价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D不当选,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4.83 下列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有(ABCE)。
A.智能化楼宇设备
B.地下停车场
C.消防设备
D.分体式空调
E.给排水设备
【**】ABCE 本题考查房产税房产原值的确定。
选项ACE当选,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选项B当选,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 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84 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CDE)。
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当月)
C.纳税人购置存量房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87 根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的有(CEB)。
A.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
B.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C.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商品房销售合同
【**】ACDE 本题考查印花税税目。
选项ACDE当选,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选项B不当选,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
4.88 企业以下行为中,需要缴纳资源税的有(BCE)。
A.珠宝企业进口玉石用于加工首饰
B.煤炭企业从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对外出口
C.企业开采二氧化碳气直接销售
D.煤炭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而抽采的煤层气(免征)
E.煤炭企业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矿产品
【**】BCE 本题考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
选项A不当选,资源税对在**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进口资源不缴纳资源税。选项B当选,从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应征收资源税,但可以享受减征30%的优惠,此外对外出口无免征资源税的规定。选项C当选,二氧化碳气属于水气矿产、开采并出售应当征收资源税。选项D不当选,煤炭企业因安全生产而抽采的煤层气免征资源税。选项E当选,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但可以享受减征30%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拓展知识: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财产租赁所得计算说明: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转租业务)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税率1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举例说明】
**2017年1月份将县城内一处住房出租给他人居住,租期2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规定损耗扣除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出租环节营业税等完税凭证(每月140元)。2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800元。**在3月、4月、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各是多少?
3月=(2000-140-800-800)*10%=26
4月=(2000-140-200-800)*10%=86
5月=(2000-140-800)*10%=106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不起,你的求助我看不懂,
因为,你提供的资料完整,没法计算:
1、有收入没成本?
2、营业税金及附加:即有增值税又有营业税?
增值税有没有进项抵扣?
营业税的应税收入呢?
3、教育费附加一般费率为3%,你公司所在地是2%。
4、—————-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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