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计税基数(个税计税基数包括五险一金吗)

前沿拓展:

个税的计税基数

根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灯一展甲进战雷企接坚坚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战火则百记原红米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子数。


还在为企业所得税中的税前扣除比例太多记不清而烦恼吗?别急别急,3张表帮你搞定,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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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税前扣除汇总表

项目

具体类型

相关规定

工资薪金

一般情况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扣除比例:100%

职工保险

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扣除比例:100%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国家**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100%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组织工作经费

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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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及广宣费税前扣除汇总表

项目

具体类型

相关规定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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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税前扣除汇总表

项目

时间

相关规定

公益性捐赠

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扶贫捐赠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冬奥、残奥捐赠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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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拓展知识:

个税的计税基数

  国家**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96号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按新起征点各阶层收入缴税明细(单位:元)

  **有关负责人举例说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单位于2005年12月28日向一员工发放当年12月份的工资1300元,并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在2006年1月5日缴入国库。由于该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含)之前,因此,应适用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扣缴个人所得税25元。

  该单位又于2006年1月9日向该员工发放2006年1月份的工资1400元,按照规定,这笔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1600元,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年1月12日,该单位再向该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5000元,由于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计算过程为:应纳税所得额:5000-(1600-1400)=48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除以12后为4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4800×5%=240元。

  为什么最终将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1600元?

  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采取四大措施征管措施

  扣除标准问题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国家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将工薪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1500元,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合理估计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从地区结构看,2004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分别为1381元/月、929元/月和1012元/月。将扣除标准确定为1500元,考虑了我国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兼顾了东西部地区的差别,有利于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并有适当的前瞻性。

  一是明确重点征管对象。1996年着重加强对金融、房地产、广告、建筑安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重点税源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1997年将演艺界明星、三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建筑安装业承包人、具有特殊技能的自由职业者、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业主等列为重点征管对象;2000年将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作为个税征管的重点;2003年着重加强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三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足球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企业,以及大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征收管理。二是制定完善征管制度办法。三是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截止2005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对660万纳税人建立了档案。四是强化专项检查。并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费用扣除额”与“起征点”不是一回事

  目前我国还不宜采用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费用扣除额”和 “起征点”经常被混用,其实“费用扣除额”与“起征点”不是一回事。“费用扣除额”是征税时允许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不用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则从收入中减去费用扣除额后,对余额征税。“起征点”是指开始征税的最低收入数额界限,当收入达不到起征点时,不用纳税;当收入达到了起征点时,就要对收入全额征税。

  为什么现行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定额扣除法”?为什么不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定额扣除法”具有透明度高、便于税款计算和征管的特点,因而被世界大部分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所采用,并不是我国所特有的。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采用的是定额综合扣除费用的办法,而不是像一些国家在基本扣除的基础上,再区别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抚养、就业、教育、是否残疾等不同情况确定其他单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家**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管理规范等方面,系统、完善地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是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举措。

  应纳个税的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免纳个税情形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参考资料:
http://www.beijing.gov.cn/ztlb/jjzt/t303183.ht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个税的计税基数

个人认为个税的缴税基数应该是和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相对应。现在大部分公司都对员工有提成奖励,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再加上提成奖励,就是这个员工本月的收入额,这部分都要交个税的。如果对于稳定工资的人的话,个税基数就是基本工资吧。

个税的计税基数

这个其实不用太在意,如果象广东的要网上报税那么用个软件就完全搞定了,计算过程是软件来计的,有应缴交的金额就可以

个税的计税基数

例:(工资5000元—起征点1600)*15%-125=385(个人应缴纳税费)
(500以下)*5%
(500—2000)*10%-25
(2000—5000)*15%-125
(5000—20000)*20%-375
不知是不是你想问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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