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转账算个人所得税吗(个人对个人转账多少会收个人所得税)
前沿拓展:
别人转账算个人所得税吗
可以,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
老会钱室尔班临供型迫低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鲁法案例【2022】068
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人转账
对方就会给你报酬
不需要花多少时间
轻轻松松就能赚上一笔
你以为找到了
躺着**的美差
其实你可能已经
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简要案情
自2021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甲为获取报酬,经被告人王某乙介绍,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的情况下,仍用其名下的4张银行卡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银行卡交易流水金额600余万元,支付结算金额201564元,非法获利3000元。
被告人王某乙为获取报酬,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仍介绍被告人王某甲用其名下的银行卡为他人转账,为他人实施网络**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银行卡交易流水金额600余万元,支付结算金额201564元,非法获利1250元。
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系一般共同**。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部退交违法所得,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为打击**,根据被告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中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判处**九个月,并处罚金**币一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乙犯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判处**九个月,并处罚金**币一万元。
三、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退交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说法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因其天生隐蔽特点成为滋生各种**行为的新场所,网络**呈高发态势。**分子实施网络**、开设网站、洗钱等**活动,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为逃避打击,他们往往选择购买他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导致网上非法买**成为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根据银行业相关管理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出借。但还是有不少人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出借、出售银行卡,导致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分子购买后用于实施**等**活动,严重损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最高****、最高****、**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了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
因此,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收购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贪图“好处费”而出借、出租银行卡,否则轻则受到银行业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信用惩罚,重则涉嫌**,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千万别因贪图小利
而酿成大错!
来源: 山东高法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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