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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市中心各科:
根据《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1号)要求,我市对2014年以前(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企业退华镇查新宁测果什甲高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已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由于2015年度来自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文件还未下发,2015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加发依据及标准尚未明确。按市局养老处意见,对此类人员先暂停发放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征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2015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二、处理办法
1、对应申领待遇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含当日)退休申请人员,如技术等级为高级**或技术职称为高级职称的,月定期养局乙爱稳老待遇先暂停计发识深我义施某很著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2、对应申领待遇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含当日)退休申请人员,如技术等级为高级**或技术职称为高级职称的,月定期养老待遇保留计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三、注意事项
1、各区对高级职称的审核胡取批护杆跑图与录入、个人技术等级的维护与修改按照已有的标准,维持原做法。
2、2015年1月16什圆争变啊首先弱或具杂日起,新增月定期待遇核定时高级职称暂不参与养老金计发程序已实现。201不左切明全自模容诗完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期间已对高点晚级职称人员办理退休的,经后台统计有三人,名单详见附件1,请区前台回退业务后重新办理。如有同类人员,请按以上办法处理。
参保范围扩展到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
退休延缴人员可一次性缴费
未按规定异地就医也可部分支付
……
7月起,
广州医保或有这些新变化!
近日,广州发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又配合该《办法》发布了调整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调整职工医保筹资及有关统筹待遇标准的两份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系列新调整拟在7月起实施。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办法》将承托起全市1400多万参保群众乃至近2000万常住人口“病有所医,病有良医”的根本诉求。
在随后发布的两份“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标准、调整普通门诊目录范围等新举措,都将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需求;对标国家和省关于待遇清单等有关要求,广州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筹资标准、异地就医等有关规定也将有全新调整。
参保范围扩展到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发布的《办法》,广州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从“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户籍限制,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制度通道;
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纳入;
增加《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
在补缴处理时,按照有利于参保人的价值取向补付医保待遇。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办法》将广州原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合并成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并维持现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待遇。
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有关要求,广州医保、财政、卫健联合发布通知,拟对广州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进行修订,从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标准、调整有关就医管理规定、调整普通门诊目录范围等多方面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需求。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据发布,拟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标准。
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
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选定的专科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65%、70%。
同时,提高参保人员月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每月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到500元,退休人员由300元提高到750元。
同时,调整有关就医管理规定。
取消现行需先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疗机构的选点规定,参保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分别选定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
急救和抢救不受就医规定的限制,可享受相关待遇。
退休延缴人员可一次性缴费
为确保相关新政出台后顺利衔接,广州医保和**门拟定了另一份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筹资及有关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标国家和省关于待遇清单等有关要求,完善了一系列规定,并将不在新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办法》中表述的职工医疗保险的筹资和有关统筹待遇进行整合明确。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在缴费基数和筹资标准方面,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依据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失业人员和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也作相应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为其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
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伤残津贴。
关于退休延缴,在现允许退休延缴人员按月缴费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可以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同时明确按月缴费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不缴纳个人缴费费率(按月延缴期间仅享受统筹待遇)。
未按规定异地就医也可部分支付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方面,根据省待遇清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制度框架,将现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整合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未按规定异地就医的待遇方面,根据省待遇清单“不符合转诊规定直接到市外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有关要求,将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异地就医现行不予支付的政策,调整为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一起来为医保新规建言献策
目前,《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仍在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 大洋网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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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555664,投诉电话83555664 。
2、广州市医疗保险**局联系电话:12333
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12345
5、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449602/84480422
6、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2345
7、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96806
8、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092304
9、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工伤保险科:87963237
10、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7965308
11、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52102、82738989
12、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985419
13、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7690355/37690370
14、番禺区人社局:84645660
15、黄埔区人社局办公室:82112099
16、花都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969113
扩展资料
1、**南方人才市场:85586998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992049
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3557297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83126088
5、市**系统培训中心:83557673 83553873 83553050 83550508
6、广州留学人员**中心:83517343
7、市人事考试中心:83543605
8、专市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83543605 83517107
9、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85598396
10、广州市劳动就业**中心:83824003
11、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3304838
12、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就业管理部:86322723
1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020-87656275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民互动热线电话-市局对外服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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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热线:12333
拨打12333,根据系统的自动提示音进行相关的业务查询。
自动查询24小时开通,人工咨询服务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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