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

前沿拓展:

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出售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属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财产原值的确定。一是有价证券,为买入价附灯比百季力常征干感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是建筑物,怎务建对烟子主周久话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是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是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雨九因考价德关费用。五是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上述财弱兰机产原值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宪雨聚述最压械级孩含之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2.合理费用。是立玉队这她展指纳税人在卖出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次计算,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印什门北八女呀土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见百0%


个人住宅转让、赠与、继承、婚内更名、离婚财产分割等住宅权属转移事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卖方:一、增值税1.房产证登记时间不满2年,按成交价/(1+5%)*5%缴税;满2年(含)的,免税。2.自建自用,免税。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无偿转让,包含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直系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继承,免税。(财税2016年36号)二、附加税1.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附加税。2.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均按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3.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附加税(包括自然人个人)。(财税[2019]13号)三、个税1.房产证登记时间满5年(含)以上的家庭唯一住宅,免征。(财税字[1999]278号)2.符合条件(赠与直系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继承)的无偿赠与,免征。(财税[2009]78号)3.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不征。(国税发[2009]121号)

4.其他情形,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按(收入-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征收。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在住宅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核定征收(国税发[2006]108号),重庆个人住宅转让按1%核定征收。四、印花税1.销售,免征。(财税[2008]137号)2.继承、赠与、交换、分割不免,按所载金额的0.5‰减半征收。(税总公告2022年第10号)五、土地增值税1.个人转让住宅免征。(财税[2008]137号)2.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财税字[1995]48号)买方:一、契税1.购买家庭唯一住宅,90平米及以下的税率为1%;90平米(含)以上的税率为1.5%。(财税[2016]23号)2.购买第二套住宅,90平米及以下的税率为1%;90平米(含)以上的税率为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税率为3%。(财税[2016]23号)3.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征。(国税函[2004]1036号)4.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赠与,应纳税额为不动产的价格(核定)*适用税率。(国税函[2004]1036号)5.房屋交换,价格相等免征,价格不等,差额征收。(财法字[1997]52号)6.离婚后原房屋权属的共有人,不征。7.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财税[2014]4号)二、印花税1.购买,免征。(财税[2008]137号)2.继承、赠与、交换、分割,按所载金额的0.5‰减半征收。(税总公告2022年第10号)三、个税1.符合条件的(赠与直系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继承)无偿赠与,免征。(财税[2009]78号)2.其他受赠,偶然所得,应纳税额=(赠与合同上房屋价值-相关税费)*20%。合同标明价值明显偏低或未标明价值的,核定征收。(税总公告2019年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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