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社保)
前沿拓展:
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公司法人不是老板并不影响仲裁。劳动仲裁索赔的对象是公司,应该写明公司全运血误矛有称,法人代表无论是谁都不影响劳动仲裁的正常进行,法来自人代表本人可以不参加仲裁,可以授权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选择哪个地区的劳动仲裁,与老板的住址无关,要看公司的工商注册地液助英址和你实际工作地址,如果这两个地址不在同一个城区,选择哪个城区的劳动仲裁都可以。《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易技长纸式煤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音远强六牛达么始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提**讼。
很多劳动者都有个疑问,为什么各种劳动法规制定的那么完善,不管是立法还是行政条例的制定宗旨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内容也的确是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为什么现实却是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在违法?
是用人单位不懂法吗?那肯定不会,连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打工人都明白的道理,企业主们怎么会不懂?
那么是企业主们社会关系牛X吗?牛X到无惧法律**?
甚至让大部分的劳动者不禁有个感慨,法律是好法律,规定也是好规定,就是不执行!
很多人都在平台提问,为什么用人单位都不怕劳动仲裁?
其实最本质的原因是和**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分不开的,或者说是**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御人之道”“治人之术”!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管理科学”。
先说两个观念或者叫社会现象:一个是“法不责众”,还有一个“民不举官不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社会现象?因为认真研究你会发现,我国法治现状是“严格立法、鼓励违法、人人违法、选择执法”。
法律永远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在被统治者头上,当有需要时,条款千千万,总有一条适合你。
就像一个企业,只要想查你,永远有那么几个部门能够依据规定或者条例**你。
所以企业主们的嘴脸,永远是对下(劳动者)高高在上,犹如能够主宰劳动者命运的统治者。对上,哪怕是个小部门,也要毕恭毕敬。
劳动者都希望行政部门能够主动出击,主动排查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主动保护劳动者权益。但是不符合特色国情下的“管理之道”。
再说回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怕劳动仲裁?是真的不怕不在乎吗?
其实说是也不是,说不是还真是。
上文说到民不举官不究,司法界有句话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以一个企业一百个员工都不交社保为例,先不说入职的时候企业就会让劳动者签订一大堆的放弃权益的协议用以规避用工风险,即使劳动者发现所签订的协议条款无效,一百个人中能有几个人去仲裁主张权益?只要有不主张权益的,那些大部分的被侵占的劳动者权益就是企业的收益。
再者说即使全部劳动者都觉醒起来一起向企业主张权益,且不说这一过程会遇到哪些困难,即便是全部劳动者都胜诉了,企业也无非是把本应该给劳动者们的拿出了给了劳动者。
仅此而已。
拓展知识:
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
可以去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去**老板。他不怕劳动仲裁,但是他怕**他,如果他不发工资的话会成为老赖,会影响他孩子考学,也会影响他以后坐飞机坐动车。
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
如果老板不发工资的话,那么就申请劳动仲裁,就算他不怕劳动仲裁,也得给你发呀。
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
那么可以直接**公司或者**老板。当然不是了,虽然他嘴上说是不怕劳动仲裁,但其实他也是要怕的,一旦对他进行劳动仲裁,那么他一定会赔偿你们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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