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交税计算(个人所得税缴纳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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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交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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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9日电 (首席财经记者 李金磊)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来了。
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简单来说,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覆盖超过10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在**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终于明确。
每年1.2万元限额税前扣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冯文猛对中新财经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意味着个人养老金落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如何看待1.2万元抵扣上限?
冯文猛认为,1.2万元抵扣上限,意味着每个月税前扣除上限为1000元,这个额度比较符合当前的缴费现状,是比较合理的。
他解释,一方面,年度税前扣除额度最高上限是1.2万元,考虑到了当前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已有的实际缴费状况;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项目。同时,这一额度不能与现状脱节,额度过高也容易导致投机并可能引发其他风险,更重要的是,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和保障格局。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4月份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曾指出,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领取收入实际税负降为3%
按照规定,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此次政策明确,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另外,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财经表示,这是目前个税最低税阶,有利于鼓励绝大多数纳税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个人养老金,将一些居民储蓄转成养老资产,有利于个人生命周期内的消费平滑。
7.5%是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际税负。2018年,**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冯文猛认为,将领取阶段的实际税负降至3%,税率比较低,缴费者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将大大鼓励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在多个环节运用税收工具提供激励,鼓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得到落地发展,能让居民未来的养老保障更加充分,推动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逐步走向成熟。
在哪里可以买?
税收优惠政策出炉,很多人关心在哪里可以买个人养老金?
根据上述意见,人社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中新财经注意到,四川人社厅7月份曾发布消息,确定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下一步,四川省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在成都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
据媒体报道,多家银行、基金公司等正在快马加鞭备战养老金的系统准备,多家银行或已完成相关系统的四方联测,目前行业内多家大中型基金公司也参与其中。(完)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交税计算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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