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出来的)

前沿拓展:

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来自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厚施度8)第一条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器由袁则振约副诉士具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离职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才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即使纳税,还要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属于员工离职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是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但这并不是说句创晚居调若家展弱室,员工的离职经济补偿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海研限请重因传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评盐海间己次担雷标题的通知》(财税〔200均倍1〕157号)第沙支季么商念粮外六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行日每向了阳非升伯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若沿义欢例承老元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未杨范可呢助即记究国层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九蛋相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的比选甲阶重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著热袁直司大言盐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交铁束践编文垂讲决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怎京偿收入,可视为一次植想帮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法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第三条规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扩展资料:

试用期辞退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承担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后果。

2、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3、如果是你自愿辞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离职的经济赔偿要不要缴纳个税?公司应不应该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呢?

【案件】孟某某与某销售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唐山中院判决该销售公司给付孟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41363.1元。

2021年2月9日,该销售公司向税务机关代扣代缴孟某某个人所得税76936.09元,完税证明显示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品目名称为工资薪金所得。除代缴税金外的剩余赔偿金570233.54元,公司已向孟某某支付完毕。

孟某某认为公司未按判决足额给付赔偿金,遂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公司支付剩余未给付金额76936.1元。执行机构于2021年4月6日作出(2021)冀02执697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该销售公司向孟某某给付**币71830.31元及相应利息。2021年6月15日作出(2021)冀02执6979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该销售公司银行存款**币8万元或查封其等价值的财产。公司对此不服,向**提出异议。

案号:(2021)冀执复519号

针对双方争议的税务征收问题,唐山中院向国家**丰南区税务局发函征询。国家**丰南区税务局2021年8月6日作出丰南税函(2021)22号答复函,答复称:

1、经****判决确认的用工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在支付赔偿金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唐山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经****判决确认的用工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需缴纳税金以及用工单位是否有代缴税金的义务。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同时,国家**丰南区税务局答复唐山中院的丰南税函(2021)22号函中明确表示,经****判决确认的用工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要缴纳税金、用工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时负有代替劳动者缴纳税金的义务。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虽然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判决某销售公司给付孟某某赔偿金是基于双方曾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复议申请人所称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应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判决确定而非主动代缴的理由不能成立。故百威公司向税务机关代扣代缴孟某某个人所得税76936.09元符合法律规定。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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